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25ZBXM060-0106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消防報警系統(tǒng)改造項目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及全過程造價管理綜合評審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內容:
一、項目名稱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消防報警系統(tǒng)改造項目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及全過程造價管理
二、建設地點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北校區(qū)、北校區(qū)南院、南校區(qū)等。
三、采購人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行政財務部
四、采購范圍
對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消防報警系統(tǒng)改造項目提供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和招標階段、施工階段及竣工結算階段等的全過程造價管理服務,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招標文件部分相關條款審核、合同價重計量、專業(yè)工程暫估價的招標控制價編制及結算審核、材料設備等市場詢價組價、合同審核、變更洽商簽證審核、索賠費用審核、施工過程進度審核和動態(tài)造價管理、進度款支付審核及竣工結算審核等,按月報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在項目預計使用金額有超過批復總投資的趨勢時提出預警。本項目建安投資暫按照2003萬元控制,項目實施范圍以中直管理局批復的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范圍為準。
具體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對概算文件的工程量、價格及各類費用的審核,并出具最初審核報告,配合甲方完成初步設計概算審計工作(如有)。
2.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以及擬定的招標文件、施工圖圖紙,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配合委托方進行造價統(tǒng)計和指標分析,提出造價控制合理化建議。配合施工招標工作,負責起草技術標準和要求,提出主要材料設備參考品牌建議,參加工程招標文件的編制,施工合同的相關造價條款的擬定,負責施工招標造價相關答疑文件編制。
3.全面了解、分析施工圖、招響應文件、已簽訂的合同等既有資料及現(xiàn)場實際情況,審查施工單位上報的施工圖預算及圖差、量差預算。
4.對擬采取的設計變更方案、工程洽商、現(xiàn)場簽證(不論由委托人、設計方、承包商或其他方面提出或書面建議)進行造價分析和判斷,這種分析和判斷包括但不限于這種擬采取的變更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并在此基礎上向委托人提交專業(yè)性的書面建議;對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費用的審核: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生效后,對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的量、價、費等進行全面審核,不局限于材料、設備、人工費等價格的審核,還包括綜合單價、措施費用、取費等全部費用的審核。協(xié)助招標人完成現(xiàn)場簽證確認工作。
5.成交后工程量清單漏項、錯項詢價及組價和工程量計算;新增材料、設備的詢價及組價;自行采購項目及暫估價項目的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的審核;自行采購項目的結算審核、零星施工圖預算審核和結算審核。
6.項目實施中的索賠管理:在合同和招標階段作統(tǒng)籌安排考慮,盡量減少對委托人不利的任何索賠機會,從根源上保護委托人的利益。以合同為依據,充分發(fā)揮咨詢人的技術優(yōu)勢和經驗優(yōu)勢,實施包括對總包、專業(yè)承包、專業(yè)分包、材料設備供應商等的索賠或反索賠,最大程度的保護委托人利益不受損害。協(xié)助委托人處理承包單位提出的索賠申請,并協(xié)助委托人及時整理及提出反索賠申請,包括依據和計算方法等;對索賠的理由、依據、合理性進行審核,必要時協(xié)助委托人組織有關方進行協(xié)商或談判,以避免在工程結算時發(fā)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復核現(xiàn)場簽證及索賠資料,出具書面報告,作為招標人支付索賠款項的依據。
7.掌握該工程所用人工、材料、設備、施工機械等市場價格波動情況,根據工程需要出具市場詢價參考意見。
8.項目負責人根據委托人要求參加重要協(xié)調會議,解決重大疑難和糾紛問題。
9.工程結算工作開始前,向施工總承包、監(jiān)理等單位明確工程結算上報和審核的具體要求(工程結算方案和程序等)。協(xié)助建設單位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上報的結算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出具結算審核報告。
10.審核施工總承包上報的進度報告和工程結算,并配合委托人審計部門(含審計部門委托的咨詢單位)開展項目相關工作。
11.負責其它針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12.總包外其它建安工程內容的結算審核工作。
13.與工程造價業(yè)務有關的其他業(yè)務。
14.供應商對項目造價管理資料的完整性負責,負責資料整理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時提交全過程造價管理的各種成果性文件,包括工程量計算底稿、三維算量模型(廣聯(lián)達或其他算量軟件版)、詢價記錄、圖紙疑問回復記錄等。出具相應的階段審核報告,建立并實施造價監(jiān)控的全部檔案管理制度,工作結束后,全部檔案經整理后交付委托人。
15.按月報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在項目預計使用金額有超過批復總投資的趨勢時提出預警。
五、綜合評審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獲取方式:現(xiàn)場獲取/線上獲取,領取文件時請攜帶以下資料:如領取人為法定代表人:供應商單位開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如領取人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內容自擬,但必須包括法定代表人簽字或人名章,單位公章,以及授權事項必須包含針對本項目領取事宜)、領取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文件售后不退。未從采購代理機構獲取綜合評審文件并登記在案的潛在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線上獲取的將上述資料的原件掃描件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審核無誤后將發(fā)送綜合評審文件。
3.售價:人民幣貳佰元(¥200)整。
4.集中現(xiàn)場踏勘時間:本項目不集中組織現(xiàn)場踏勘。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六、參選文件的制作、密封和遞交
1.參選人應依據綜合評審文件要求制作參選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均牢固膠裝,電子版1份(U盤介質)。參選文件包括報價、造價咨詢團隊項目負責人資質及業(yè)績、造價咨詢團隊人員組成情況、企業(yè)近三年類似項目業(yè)績、項目情況分析、項目服務保證措施、項目工作程序、項目實施計劃、服務措施及承諾、項目保密與廉潔措施等。參選文件封面上注明項目名稱、參選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2.參選人將參選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封條上加蓋參選人公章。
3.參選保證金:
參選保證金的金額:捌仟元整(8000元)
參選保證金遞交時間: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一天到賬
開戶行名稱:中國郵電器材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yè)部
賬號:778350033342
4.遞交時間:2025年05月12日13點00分-14點00分。
5.截止時間:2025年05月12日14點00分,超過截止時間的文件將不予接收。
6.遞交地點:北京市西城區(qū)阜成門外大街6號3層評標會議室。
7.聯(lián)系人及電話:閆雄飛、劉小真,18600325451。
七、報價方法及依據
參選人應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報出具有競爭力的報價。報價為提供本項目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內容詳見綜合評審文件“采購范圍”)所需要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現(xiàn)場服務、技術咨詢、相關資料、交通、差旅、利潤、稅金等。
參選人需要在參選文件中報出參選報價和優(yōu)惠折扣率,參選人的優(yōu)惠折扣率不得高于其在中直機關2024年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中的入圍折扣率(%),否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參選人報價=預算金額×本項目所報優(yōu)惠折扣率(%)。
八、最高參選限價
本項目預算金額為40萬元(暫按項目建安投資2003萬元計算)。參選人的報價不得高于其自身的參選人最高限價。
參選人最高限價=項目預算金額×參選人在中直機關2024年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中所報的入圍折扣率(%)。
注:超過參選人最高限價的報價無效。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有關要求
1.遵守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有關規(guī)定和管理要求,服從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相關部門的管理。
2.參選人須符合以下資格要求: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2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yè))。參選人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 號)的中小企業(yè)規(guī)定,并提交《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2.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在中直機關2024年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入圍供應商名單內,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具備有效的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3)為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響應;(4)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截止時間點為響應截止時間),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沒有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2.4具有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2.5委派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具備有效的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且注冊在參選人單位,提供近半年內任意一月的社保證明材料。
2.6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原件)。
參選人應提供上述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文件有缺失的按無效報價處理。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大有莊100號
聯(lián)系方式:薛老師010-6280586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中國郵電器材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156號D座5層
聯(lián)系方式:閆雄飛、劉小真 電 話:18600325451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閆雄飛
電 話: 1860032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