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橫四路跨奎河橋工程(EPC) 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運河路大中修、北橫四路跨奎河橋及路燈亮化工程項目 已由 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以 徐高審經[2020]140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共事業管理服務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北橫四路跨奎河橋工程(EPC) 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北橫四路向東跨奎河橋
2.1.2建設規模:北橫四路跨奎河橋工程路線起點為奎河西側堤頂路,沿西側老路線型,終點至奎河東側大堤科技二路,路線全長0.129km。橋梁跨徑組合采用5-20m,道路中心線垂直與河道,橋梁總長104.52m,單幅全寬20m。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橋梁工程、引道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1150萬元
2.1.4工期要求:
總工期要求:210日歷天(含竣工驗收及移交)。
其中:設計工期要求: 30日歷天;施工工期要求180 日歷天。圖紙審查時間包含在工程建設工期內,具體工期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施工的開工時間以招標人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1.5質量要求:
2.1.5.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2.1.5.2 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2.2招標范圍:項目前期報建、施工圖設計(含各專業配套工程設計)、審圖(專家論證)及施工階段的設計配合服務;本項目設備(物資)采購(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設備清單為準);本項目規劃范圍、施工圖紙所含項目及有關資料范圍內的全部建設內容,以及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全部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發包人要求》,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
3.1投標申請人應同時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 施工資質和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含)以上或市政行業(道路、橋梁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 設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或國家壹級注冊建筑師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1.4.4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接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聯合體協議書。
3.4.1聯合體成員不超過兩名,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參加投標,不同專業的成員組成的聯合體,其成員應當具備各自所承擔的工作內容的相應能力和資質條件。
3.4.2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施工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還必須明確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名稱及職責分工,所有投標文件以聯合體牽頭人簽字蓋章為準,投標保證金由聯合體牽頭人繳納。
3.4.3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4.4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的資格條件必須符合招標公告3.2、3.7.1條規定。
3.5投標人業績要求滿足下列條件:
①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2017年7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造價8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總承包業績;
【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簽訂的為準,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3.6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要求滿足下列條件:
①總承包項目經理2017年7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工程造價8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總承包業績;
【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證明(直接發包項目須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簽訂的為準,以上材料必須同時具備;類似工程業績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的業績為準】。
3.7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7.1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施工單位)參與投標的,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只對注冊建造師要求)必須取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B證);
3.7.2 投標人(或聯合體中施工單位)參與投標的,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7.3投標人(或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信用報告(a.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請查閱“信用徐州”[網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務公司”專欄,咨詢電話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信用報告的時限為5個工作日,信用報告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電話: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7.4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
3.7.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7.6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成員)及擬選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3.7.7工程總承包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編制單位及其評估單位、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0年07月14日至 2020年08月14日09時3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 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 http://218.3.177.168/xzhynew/ ) 。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0年08月14日09時3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9. 本次招標公告在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 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www.xzggzy.com.cn/) 上發布。
9.1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招 標 人: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共事業管理服務中心
地 址:徐州市銅山新區北京路13-3號
聯 系 人:胡寶柱
電 話:0516-83535089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希地豐華項目管理集團
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區礦大軟件園C7號樓1102-1103室
聯 系人:郭又樟
電 話:0516-83886900
2020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