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金塔縣城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工程已經金塔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金塔縣城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工程立項的批復》(金發改投資【2016】200號)文件同意實施。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金塔縣老舊小區。
2、建設規模:在城區酒航路與鴛鴦街、酒航路與神州大道、酒航路與幸福路、建新路與寶塔街、建新路與文化街、解放路與中山街、西城路與工農街十字等7個地段架設道路交通信號燈7套,電子警察系統5套。
3、計劃工程: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總工期:40日歷天
4、標段劃分:無
二、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三、招標范圍:經審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范圍內的全部內容的監理。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監 理丙級及以上資質;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取得國家建設行業行 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執業證書。
2、項目專業人員具有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或上崗證書,所有擬派人員須具備該企業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2015年7月至12月),中標后不允許更換。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應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資格要求,并決定是否購買標書和參加投標。
4、省內投標單位須為進入“甘肅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上核查的入數據庫企業。酒泉市內投標單位須為進行“甘肅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和“酒泉市投標企業信息庫”上核查的入數據庫企業。省外監理企業須到甘肅省建設行政部門辦理進甘備案手續。
5、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的單位,均應當將檢查機關出 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及本項目班子所有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原件(2015年7月至12月)作為投標文件內容之一,行賄犯罪查詢結果告知函必須在有效期內。
五、報名時間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1、報名時間:投標報名時間:
2、發售招標文件時間:
六、報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在開標時到達現場,并提供身份證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須同時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否則不予受理。
七、其他
金塔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公共資源交易)賬戶:3900 3012 2000 0342 05
開戶行:金塔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金額:2000.00元(大寫貳仟元整)
投標保證金遞交須知:
(1)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為銀行轉賬或電匯,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標保證金。
(2)投標人必須從基本賬戶以轉賬或電匯方式提交保證金,且投標保證金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登記的單位名稱一致,不得以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機構名義遞交。
(3)投標人在辦理投標保證金電匯手續時,在銀行電匯單附言欄上必須且只填寫投標保證金對應的投標項目名稱。
3、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遞交地點:金塔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廳(金塔縣解放路142號)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金塔縣公用事業管理局
聯系人:李俊賓 電 話:18793775588
招標代理機構:甘肅每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任友剛 電 話: 1829376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