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臨澧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已由臨澧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臨發改招[2016]4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專項資金及自籌。招標人(項目業主)為臨澧縣人民法院,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名稱:臨澧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
2.2 建設地點:臨澧縣城
2.3 規模:本項目建筑面積為16569.79?O,地下一層、地上十一層、框剪結構 。招標控制價為29993446.00元。
2.4 工期要求:450天
2.5 質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7 招標范圍:包括土方、樁基礎、地下室、建筑、裝飾、水電、外墻干掛花崗巖等工程施工(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含貳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為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其他資格要求:無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II。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50萬元,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名稱:臨澧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臨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城東分社
賬號:8805-1800-0160-2401-0012
5.2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在
5.3履約保證金說明: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貳千萬元整(¥2000萬元)。其中首期(即
履約保證金賬戶:
帳戶名稱:臨澧縣人民法院基建帳戶
開戶銀行:臨澧滬農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7360214020000000470
聯系人:裴先生 15673633737
6.1 請從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400 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網上澄清答疑 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臨澧縣公共資源信息網上發布。
6.4投標人應自行在臨澧縣公共資源信息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單、圖紙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5制作暗標所需資料于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臨澧縣公共資源信息網上發布。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臨澧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進行監督。電話:0736-5899912
10.1投標人必須在技術標中明確防范質量通病防治方案與措施。
10.2 投標人必須單獨準備小信封(小信封內包含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原件)與投標文件一并提交。
10.3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還應提交招標人所在地人民檢察院(臨澧縣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的無行賄受賄記錄證明,應包括投標單位、投標單位法人代表、投標單位擬派項目負責人 ,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 標 人:臨澧縣人民法院
地 址:臨澧縣
聯 系 人:裴先生
電 話: 15673633737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東二環一段1139號湖南國際商務中心五樓507室
聯 系 人:付德田
電 話: 0736-7252369
傳 真:0736-7252369
郵 箱:314927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