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瀏陽市公安局鎮頭派出所綜合樓工程已由瀏陽市發展和改革局以瀏發改投【2010】18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瀏陽市公安局(以下簡稱“招標人”),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和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委托瀏陽市明誠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就本項目的施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名稱:瀏陽市公安局鎮頭派出所綜合樓工程
2.建設地點:原瀏陽市公安局鎮頭派出所規劃用地區域內
3.工程規模:辦公用房及附屬設施總建筑面積2101平方米
4.質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6.計劃總投資:約183萬元(含裝飾工程)
7.招標范圍:施工圖紙涉及全部范圍
三、參與投標資格條件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參加本工程投標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房屋建筑專業貳級或貳級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或經長沙建委備案的小型項目負責人)。
3、有在建未竣工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否則取消投標或中標資格,請各投標單位參加投標時自行核實。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工程招標取消投標報名環節,招標文件將在瀏陽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網站(www.lyztb.net)發布,下載欄目在“下載中心”文件名為“瀏陽市公安局鎮頭派出所綜合樓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請各投標單位注意查詢,符合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單位均可按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五、投標保證金
1、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投標單位基本帳戶撥付貳拾萬元誠信投標保證金至瀏陽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開戶行:長沙銀行聯城支行,帳號:8000 9343 9611 011),開標時查驗銀行繳款憑證(原件),未按上述要求繳納誠信投標保證金的,投標無效,視為自動放棄投標;未中標單位的誠信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日內退還(不計息);中標單位的誠信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之后十日內轉至中標人基本賬戶(不計息)。
2、投標單位繳款時須注明投標單位名稱及項目名稱,以免延誤誠信投標保證金的返還。
3、誠信投標保證金返還時,各投標單位向瀏陽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綜合科(瀏陽市商會大廈四樓,電話:0731—83601365)提交下列資料:
①銀信部門的投標保證金轉款憑證(原件)
②投標單位出具的經地稅或財政部門監制的退投標保證金往來收據
③要求公司法人代表或項目負責人辦理退回誠信保證金手續。其他人員辦理需填寫《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相關表格網絡下載點www.lyztb.net)。長沙地區之外的投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退還時將扣除銀行相關手續費用。
六、資格審查:資格后審。
七、擬采用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瀏陽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網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