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AHCK-BB2024GC/1107 (招標文件編號:AHCK-BB2024GC/1107)
二、項目名稱:上海鐵路公安局蚌埠公安處阜陽中心所辦案區智能化改造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晨可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九龍路西東湖創新中心13幢202室
中標(成交)金額:116.40000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工程名稱 | 施工范圍 | 施工工期 | 項目經理 | 執業證書 |
1 | 安徽晨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鐵路公安局蚌埠公安處阜陽中心所辦案區智能化改造項目 | 辦案區智能化改造,包括不限于辦案管理系統、視頻監控、門禁等 | 45天 | 何亮 | 皖234131564859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江淮 邵峰 陸濤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采購代理機構依據招標代理協議,按照國家發改委“計價格【2002】1980號”、“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等相關文件,向中標人收取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以中標金額為依據,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收費。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1.800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成交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原件)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提出質疑時需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如下材料紙質版原件:
(1)質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2)供應商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的,應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上海鐵路公安局蚌埠公安處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勝利東路1537號
聯系方式:王主任 1881568916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科馳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濉溪路278號財富廣場A幢1212室
聯系方式:李工 0551-6384460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工
電 話: 0551-6384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