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供應商及相關當事人:
許昌市公安局“監控圖像五年購置服務”(項目編號:JZFCG-G2015181-2)項目,已于2016年2月18日完成招標評標工作,經采購人對評標委員會提交評標報告的確認,在指定的媒體上發布了評標結果公告。公告期間,許昌市公安局接到了對該項目評標委員會在審查參加該項目投標的供應商河南有線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許昌分公司的投標文件時存在明顯錯誤的情況反映。經查證,河南有線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許昌分公司槍型攝像機服務費報價530元/路/月,超出該項520元/路/月的預算上限。根據招標文件“第二部分項目需求及其它要求,第六項其它要求,第3條預算上限規定,報價超出者為無效投標”之規定,該公司的的投標文件應為無效投標。鑒于該公司無效投標后,該項目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供應商只有2兩家,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該項目應予廢標。
許昌市公安局將此情況向許昌市財政部門進行了書面報告,經市財政部門審查后,作出如下處理決定:1、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七十七條第五款“評標委員會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進行評標的,且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之規定,許昌市公安局“監控圖像五年購置服務”項目中標結果無效。2、責令許昌市公安局依照財政部18號令之規定對該項目重新進行招標。
許昌市公安局(章)
許昌市光大電子商務技術有限公司(章)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