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州市生產河治理工程已由《泰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批準泰州市生產河治理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泰發改函〔2023〕196號)文件以及泰州市水利局《關于準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泰州市生產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文件的行政許可決定》(泰水許可〔2023〕34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法人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鴻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現對泰州市生產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生產河位于通南高沙土地區,是流經泰州市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姜堰區境內“五縱 十橫”之一骨干河道,發揮著供水、排澇、灌溉等多種效益。本次項目實施的建設內容為:河道疏浚29.276千米,新建護岸60.61千米,原址拆建生產河1號橋,新建下河踏步、改造現狀排水管等附屬設施,與之相關的水利工程建設領域信息系統。
2.2招標范圍
泰州市生產河治理工程信息系統,主要包含以下內容:視頻監控系統、政府監管平臺(省水利重點工程(生產河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智慧管理系統在省水利重點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設智慧管理系統基礎上開發初步設計監管、施工圖審查監管、施工進度監管、投資監管、大數據綜合展示、項目信息管理、檔案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數字化監管 8 個模塊的功能)、移動業務應用等,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建設投資約370萬元。
2.3計劃工期:
總工期90日歷天,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質保期24個月(含上線試運行3個月),從本項目通過合同完工驗收之日起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8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具有水利工程類信息化系統和水利BIM技術開發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財務造假以及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等情況。
(4)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資格要求:中級及以上職稱。
(5)其他要求: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行人承諾”)。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最多兩家,聯合體成員均需滿足3.1(1)、(3)、(5)的要求和以下規定:
①聯合體牽頭人具有3.1(4)以及水利工程類信息化系統業績,聯合體其他成員須至少具有水利BIM技術開發相關業績;
②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中應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各方承擔的相應工作和責任;
③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單位人員;
④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⑤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⑥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8月 28日至2024年9月4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相關資料下載: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 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陸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 09月 19日 9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登錄“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交易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陸,請及時聯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 ;如遇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出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統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
6.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踏勘現場,交通工具自備,食宿自理,安全自負。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執照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定 |
2.業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定 |
3.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定 |
4. 項目負責人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定 |
5.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6.社會保險 |
項目管理機構所有人員,至少包含項目經理須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至少包含近3個月(2024年5月-7月)以來連續的在投標人本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證明清單,繳納月份不足和未繳納的人員應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6款要求,否則均按相應人員缺失處理。 |
7.聯合體投標人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款規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評標基準價;
T—最高投標限價;
α—T的調整系數,取值范圍為:96%、97%、98%,開標現場抽取;
β—T調整后在評標基準價中所占的權重,取值范圍為:60%、65%、70%,開標現場抽取;
B—投標人有效報價(指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計算的有效投標人的報價。存在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指已按照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和補正并被認可的報價)算術平均值,計算方法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價85%的投標人報價后,確定其余有效投標報價個數,根據下列取舍規則、計算B值:
①當其余有效投標報價個數為0個時,B為有效投標報價中最接近控制價85%的投標報價;
②當其余有效投標報價個數≥1個且≤5個時,B為其余所有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
③當其余有效投標報價個數>5時,B為其余所有有效投標報價剔除最高價、最低價各若干后的算術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報價個數各為:其余有效投標報價個數×20%(剔除的個數取整數值,小數忽略)。
注: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上簽字后,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情形而改變,但評標委員會計算錯誤的除外。
最高投標限價:叁佰陸拾捌萬貳仟陸佰貳拾玖元玖角捌分(¥3682629.98元),投標保證金5萬元。
7.4分值構成
1.商務部分:45分;2.技術部分:55分。
7.4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一)商務部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1 |
投標報價 |
投標價(算術修正后,下同):與評標基準價相同的,得23分,并以此為基數,進行下面各項的打分; 在評標基準價100%以上的,每高1個百分點,在23分基礎上扣1分; 在評標基準價100%以下的,每低1個百分點,在23分基礎上扣0.5分; 注: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字,小數點后第三位數字“四舍五入”。 |
23 |
2 |
項目負責 人、技術 負責人素 質和能力 |
(1)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信息管理師證書得2分,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 (2)技術負責人(3分) (2.1)投標人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類相關專業或者信息化類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證書得1分; (2.2)自2021年8月1日以來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水利行業相關的發明專利,每獲得1個發明專利得0.5分,最多的1分; (2.3)自2021年8月1日以來作為課題或課題子任務負責人,承擔過水利行業的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有1個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1)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專利、課題相關資料掃描件。 (2)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從2024年5-7月在投標人本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證明清單。 |
5 |
3 |
項目組員配備 |
投標擬任項目組成員(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除外): (1)具有通信工程或計算機應用類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得1分,滿分2分。(注:一人多證不可兼得分)。 (2)具有有效的系統架構設計師證書,每人得1分;網絡規劃設計師證書,每人得1分;系統分析師證書,每人得1分;高級網絡信息安全工程師證書,每人得1分;信息化類中級職稱證書,每人得1分;滿分5分。(注:一人多證不累計得分)。 (3)專業配備上至少具有工程類專業,每人得0.5分,最多得1.5 分;電氣工程與自動化或電子信息工程或軟件工程或計算機科學與 技術等相關專業,每人每專業得 0.5分,最多得 1分;地理信息專業,每人得 0.5分,最多得0.5分;滿分3分。 注:第(1)提供職稱證書掃描件,第(2)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第(3)提供畢業證書或職稱證書或注冊證書掃描件均認可,同時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從2024年5-7月在投標人本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證明清單。 |
10 |
4 |
企業綜合實力 |
(1)自2021年8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擔過水利工程類信息化系統業績或承擔過水利BIM技術開發業績,每1個得0.5分,最多得2分。 (2)自2021年8月1日以來獲得水利工程類信息化系統或水利BIM應用開發類軟件著作權,每獲得1類軟件著作權得0.5分,最多得1.5分。 (3)具有有效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7001),得1分,具有ITSS 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標準三級及以上的得1分,最多得2分。 (4)自2021年8月1日以來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得0.5分,最多得0.5分。 (5)自2021年8月1日以來獲得過水利行業相關技術或產品獲得省級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優秀解決方案,每個得0.5分,獲得部級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優秀解決方案每個得0.5分,本項最高得1分。 注:業績證明材料應提供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相關證明材料,不能體現相關業績要求的,可提供業主證明等輔助資料;其它提供相應證書、證明資料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
7 |
合計 |
45 |
(二)技術部分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
1 |
項目建設任務的理解與分析 |
對本項目的建設目標、工作內容、需求分析和建設思路理解分析 |
5 |
2 |
重點和難點分析 |
圍繞以下四個方面對本項目的重點和難點問題進行分析,要求思路清晰、內容全面準確、對重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難點問題提出應對措施。 1)生產河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管理的特點。 2)結合本項目建設管理業務的實際情況,開展全過程全流程的項目建設智慧管理業務和數據管理。 3)本項目建管和監管數據與BIM、GIS的融合。 4)本項目與相關已建/在建業務系統的無縫銜接。 |
15 |
3 |
與上級平臺對接的對接方案 |
1)結合與上級平臺對接要求,詳細描述本項目的網絡部署環境、技術框架及數據接口設計說明, 2)結合對省水利重點工程建設管理業務相關數據需求的理解,描述本項目數據庫表的建設方案,提供數據流轉圖。 3)基于技術要求中省平臺應用支撐能力的介紹,闡述本項目的建設思路。 |
10 |
4 |
政府監管平臺 |
省水利重點工程(生產河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建設智慧管理系統主要建設初步設計監管、施工圖審查監管、施工進度監管、投資監管、大數據綜合展示、項目信息管理、檔案管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數字化監管 8 個功能模塊,從各監督管理模塊的功能、流程、數據流轉、綜合分析等方面進行方案闡述。 |
15 |
5 |
項目管理、進度、質量保障措施 |
項目組織管理、進度、質量保證措施方案安排合理,措施得當、詳實可行等方面進行闡述。 |
5 |
6 |
技術培訓和服務承諾 |
1)闡述技術培訓和系統測評方案,保障培訓方案設計合理、內容全面,滿足項目使用與管理要求。 2)闡述系統開發階段、試運行階段、初驗及終驗后期的服務承諾、服務方案、服務內容、故障響應時間、應急預案、資源保障、關鍵技術人員駐場等方案。 3)與省級平臺對接承諾,在省水利重點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設智慧管理系統的具備對接能力后,本項目在2個月內完成系統對接。 |
5 |
合計 |
55 |
8.其他內容
無。
9.發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水利網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號
聯系人:季先生
聯系電話:0523-86884446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鴻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興市經濟開發區文莊路1號久光大廈
郵編:214200
聯系人:劉先生
電話:180619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