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陵縣城區范圍內機動車違停等智能化設備增補(二次)建設方案征集的公告
為科學、高效、規范推進南陵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信息化建設,對南陵縣城區范圍內機動車違停等智能化設備增補(二次)建設方案進行公開征集,具體事項如下:
1.項目名稱:南陵縣城區范圍內機動車違停等智能化設備增補(二次)
2.采購需求(具體見附件1);
3.征集對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等條件;
4.遞交參數時間: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0:00,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5.方案要求:
①報送單位的征集方案要符合項目征集的相關要求,應有所征集的產品名稱、數量、單位、詳細技術參數、品牌、預算等,方案科學合理。征集方案中不能顯現投送單位的相關信息,否則作無效方案處理。
②各單位投送的項目實施方案征集書一律按照制定的模板(附件二)要求裝訂(采用白色A4復印紙打印(含封面)并膠裝)編寫、排版(含字體、字號)。頁碼格式為:Word頁碼,普通數字2,頁面底端居中。未按照制定的項目實施方案征集書模板格式的征集書一律作無效報送處理。
③應征文件由項目實施方案征集書含項目配置清單、項目總預算和參數自評得分表組成,項目配置清單中有且只能有項目產品參數清單及項目產品報價清單,報送出現任何項目參數清單及項目報價清單以外內容的應征文件都一律作無效報送處理。
⑤項目參數征集書中可以出現產品單項報價及總價,但產品總價不得突破項目控制價150萬元,請各潛在報送單位慎重報價。
6.投送方式:
所投的參數征集書一式三份,裝訂成冊,裝入檔案袋密封(檔案袋1),交南陵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2樓會議室進行當場驗證。進行當場驗證。征集書中及檔案袋封面上均不得出現投送單位名稱及相關信息,也不得加蓋投送單位公章。
投送時,提交營業執照、相關資質證明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委托函、承諾函(附件3)等原件,現場查驗后,用另一檔案袋(檔案袋2)存放。
7.代理機構將組織專家按照《征集方案評審辦法及評分規則》(附件4)對投送單位提供的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評審,我單位有權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入選方案進行修改,征集人不作任何回應。
8.本次公開征集為無償活動,各投送人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9.聯系人:葉先青聯系電話:19855392612
南陵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