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3212022302010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泰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應急搜救遠程指揮中心和備勤用房工程 已由 泰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泰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批準泰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應急搜救遠程指揮中心和備勤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泰發改函[2022]145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泰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集中建設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泰禾房地產土地造價咨詢評估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泰州市水上搜救中心應急搜救遠程指揮中心和備勤用房工程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泰州市海陵區鼓樓南路316號 2.2 建設規模: 項目占地785平方米,新建一幢地上三層、地下一層的水上搜救中心應急搜救遠程指揮中心和備勤用房,建筑面積約2518平方米,主要包括應急搜救遠程指揮中心、水上搜救設備及無人機房、值班備勤用房及配套設施。 2.3 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
|||||||||||||||||
|
|||||||||||||||||
2.4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施工單位進場后,支付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地下室單位工程出±0.00回填土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價款的80%;主體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價款的80%;竣工結算核對并經雙方確認簽字后付至雙方確認價的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滿后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標人已支付的農民工工資,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本工程人工費由建設單位按月撥付至施工單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每月10日前施工方須將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費報建設單位審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農民工工資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費時,建設單位在當月的月底前付清上個月的人工費,且最終支付的人工費總額不得超過合同范圍內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費總額,同時已撥付的人工費用在應付工程款中扣減。本工程相關款項招標人不支付任何利息)。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備 [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三級](含)以上 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 [建筑工程二級](含)以上 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4)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5)其他 ①? 自 2021 年 02 月 27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 2022 年 02 月 27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⑤□ 自 年 月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存在違約情形的。 (6)? 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要求: 2022 年 02 月- 2023 年 01 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 3.4 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注: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3 年 2 月 16 日 0 時 0 分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 0 時 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 4.3 投標工具使用費5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3 年 2 月 27 日 14 時 30 分 6. 評標辦法 6.1 是否評定分離: 否 ; 6.2 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泰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集中建設中心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號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 趙兵 電 話: 0523-86883810 代理機構: 江蘇泰禾房地產土地造價咨詢評估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恒景國際花園C23棟1402室 電子郵箱: 聯 系 人: 楊莉 電 話: 1801453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