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組織福州市司法局“誰執法誰普法”廣播、直播互動訪談欄目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政府采購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或者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特邀請下列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特定合同包的協商。現將本項目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項目編號:[350100]BW[DY]2022001
2、項目名稱:福州市司法局“誰執法誰普法”廣播、直播互動訪談欄目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
3、采購內容及要求: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合同包 | 品目號 | 采購標的 | 數量 | 品目號預算 | 允許進口 | 合同包預算 | 協商保證金 | |||||
1 |
|
396000 | 0 |
4、邀請參加本項目協商的供應商名單如下:
合同包 | 計劃名稱 |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包1 | “誰執法誰普法”廣播、直播互動訪談欄目項目 | 福州廣播電視臺 | 福州市晉安區遠洋路1號 |
5、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5.1、法定條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5.2、特定條件:
包:1
明細 | 描述 |
---|---|
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或投標擔保函)”、“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2021〕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 應商在投 標 (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再提交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等證明材料;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供應商承諾事項的真實性。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本招標文件中若有與此處不一致的,以此處補充說明為準。 |
5.3、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協商,否則響應文件無效。
5.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不允許成交供應商進行分包、轉包。
6、采購文件的獲取:由采購方在發出本邀請函的同時提供給被邀請供應商。
7、供應商獲取采購文件開始時間:2022-04-15 11:45;獲取采購文件截止時間:2022-04-18 23:59。
8、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提交響應文件地點:2022-04-26 09:00(北京時間),供應商應在此之前將密封的響應文件送達(福州市本級鼓樓區西洪路149號西洪廣場2層 - 開標室指定地點),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9、協商時間及協商地點:2022-04-26 09:00,福州市本級鼓樓區西洪路149號西洪廣場2層 - 開標室
10、以上如有變更,采購方會通過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請供應商,請供應商關注。
11、聯系方式
采購人:福州市司法局
聯系人姓名:鄭紫薇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
聯系方法:83319611
代理機構:福建博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項目聯系人:劉麗娜/吳亮亮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西洪路149號-100
聯系方法:0591-22855515
福建博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