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二次招標)(項目編號: TYZFCG-YS2021-07)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二次招標)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5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TYZFCG-YS2021-07
項目名稱: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二次招標)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4200000.00 元
最高限價:4200000.00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饒購2021F000500203 | 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智慧交通二期工程 | 1 | 項 | 420000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投標人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新版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法人委托書原件(法人參加無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證原價、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開標前兩個年度內任意一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書面聲明);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4.1投標人須提供開標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發票、銀行納稅轉賬憑證、稅務局出具的納稅證明,提供任一種均可); 1.4.2投標人須提供開標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保的證明(社保繳納發票、交納社保的銀行轉賬憑證、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繳納社保證明,提供任一種均可;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6.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提供書面聲明); 1.6.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參加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提供書面聲明); 1.6.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網站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且不允許成交人以任何名義進行轉包。(提供承諾函)。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10月25日 08:30 至 2021年11月12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方式:自行下載
售價:0.0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11月15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點:玉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玉山縣芳苑路 68 號,上饒銀行玉山支行東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特別提示: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必須用CA鎖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中報名,未按照要求報名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供應商對保證金相關事項有任何疑議,請致電:新點客服:4009980000)2、凡下載本招標文件的單位,必須就此采購項目的相關事宜詳細咨詢。否則參與投標即被視為已經充分了解了招標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擔招標文件范圍內的所有要求(投標前如有不明之處應向采購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詳細了解。3、以上公告內容如有變動,將在相關網絡媒體上另行通知。4、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玉山縣交警隊機關
地址:玉山縣人民大道166號
聯系方式:1376733055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上饒市信州區吉陽中路萬和九龍湖21棟
聯系方式:1777035701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柳先生
電話:1376733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