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徐州市中心城區交通交通標志、信號燈、桿件維護服務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徐州政府采購網”(具體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的附件)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6月22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徐采公(2021)JSDN005
2、項目名稱:徐州市中心城區交通交通標志、信號燈、桿件維護服務。
3、預算金額:人民幣95.8萬元。
4、采購需求:交通標志、信號燈、桿件維護費用:95.8萬元;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1年。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此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節假日除外)。2021年6月3日后仍可以下載招標文件,2021年6月3日后下載的招標文件,視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為供應商權益受到損害的證明材料和依據。
2、獲取方式:詳見附件。
3、售價:免費。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1、2021年6月22日 10點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徐州市云龍區新安路5號(市規劃館南側),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樓第 七 開標室( 341房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一)投標文件的接收:
1、投標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21年 6 月 22日北京時間 09:30
2、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21年 6 月 22日北京時間 10:00
3、投標文件的接收地點:徐州市云龍區新安路5號(市規劃館南側),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樓第 七 開標室( 341 房間)
(二)詢問和質疑
1、根據采購代理機構與采購人簽訂的本采購項目的《委托代理協議》,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依法處理。
2、質疑和投訴按《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執行。
供應商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應在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
質疑接收人:龔曉偉 聯系電話:18112211106
地址:徐州市和平路帝都大廈31樓02室。
(三)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以所發布的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發布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購代理機構已盡通知義務。敬請各潛在投標人關注本項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四)終止招標
終止招標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終止公告,以“終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經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發布本項目的“終止公告”后采購代理機構已盡通知義務。敬請各潛在投標人關注本項目的“終止公告”,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五)說明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六)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節能產品政府采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等。
(七)特別說明
1、采購人認定本項目的采購活動在疫情防控期間確需開展。
2、按照《江蘇省財政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蘇財購〔2020〕13號)的要求,建立登記詢問制度。
3、請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代表做好個人防護,嚴格執行疫情報告、人員隔離等要求。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地址:徐州市蘇堤北路1號
聯系方式:0516-8364282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江蘇東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和平路帝都大廈31樓02室
聯系方式:1811221110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龔曉偉
電話:18112211106
江蘇東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