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蘇州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二期)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蘇州政府采購交易管理平臺)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9日上午9點 3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項目編號 :SZJC2021-G-039
項目名稱 :蘇州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二期)
預算金額: 人民幣肆佰萬元整(¥4,000,000.00)
項目交付時間: 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完成所有模塊需求分析、系統設計、開發、單元測試,并開始上線試運行,試運行時間不少于3個月。
項目質保期: 提供至少壹年免費維護服務。
采購需求 :
(一)項目建設背景
2019年10月3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提出“城市管理應該像繡花一樣精細”的總體要求,指出“要強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標準,更多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城市管理精細化,成為全國各地城市政府的一項重要任務。
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浦東新區城市運行綜合管理中心考察時指出:“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既要善于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智能化,又要通過繡花般的細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細化水平,繡出城市的品質品牌”。
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考察時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提高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要統籌規劃、建設、管理和生產、生活、生態等各方面,發揮好政府、社會、市民等各方力量。要抓一些“牛鼻子”工作,抓好“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
2020年3月19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召開了城市綜合管理服務評價指標試評試測動員會,將太原、沈陽、青島、南京、杭州、寧波、長沙、臨沂、蘇州、常州、福州、許昌、深圳、昆明、攀枝花、寶雞等15個城市列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評價指標試評試測試點城市。并下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和聯網工作的通知》(建辦督函[2020]102號文)。通知要求在現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基礎上,建設完善國家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家平臺)、省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和市級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市級平臺),充分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功能整合、拓展應用場景、規范數據標準,實現國家平臺、省級平臺、市級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
按照住建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邊建設、邊完善”“先聯網、后提升”的工作思路,蘇州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采用了“先整合構建、再完善提升”的總體實施路線。按照蘇州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設規劃,2020年一期項目是“整合構建”階段,本期項目是“完善提升”階段。2020年啟動建設的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主要在系統整合構建和數據匯聚接入上下功夫。一期項目已建成業務指導系統、指揮協調系統、行業應用系統、公眾服務系統、數據匯聚系統、數據交換系統、前端展示系統、后臺管理系統等系統,建成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建立蘇州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數據標準等標準規范。為本期項目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貫徹國家大數據戰略、網絡強國戰略和“互聯網+”系列行動計劃要求,已建成蘇州市智慧城管大數據平臺,建成 “一庫、一網、一平臺、多應用”大數據基礎框架和大數據標準體系,已完成蘇州大市范圍內城市管理信息資源深度整合共享工作,建立了“1+10”市區兩級數據資源體系,建成智慧城管綜合數據庫和大數據共享數據資源目錄,建成一系列城市動態管理應用模型。對內實現了與各區域、各業務條線的數據互聯互通,對外實現了與市大數據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政法委等單位的數據交換和共享,為本項目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本期項目在蘇州市智慧城管大數據平臺及蘇州市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一期項目建設成果的基礎上,重點從“評價、考核、監督”三個方面,進行完善提升,旨在全面提高城市統籌管理能力、監督指揮能力,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學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
(二)采購內容與要求
本期項目在一期項目建設內容的基礎上,按照住建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邊建設、邊完善”“先聯網、后提升”的總體工作思路,隨著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和綜合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針對城市綜合管理服務“評價、考核、監督”工作開展的實際需要,建設綜合評價、平臺考核、綜合監督三大系統,補齊系統功能短板、彌補空白,全面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的統籌管理能力和協調指揮能力,提升城市科學化、智能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序號 |
采購內容名稱 |
技術指標、參數要求描述 |
數量 |
1 |
綜合評價系統 |
詳見招標文件 |
1 |
2 |
平臺考核系統 |
詳見招標文件 |
1 |
3 |
綜合監督系統 |
詳見招標文件 |
1 |
(三)項目技術參數與技術需求:詳情見招標文件。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掃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基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詳見投標承諾函);
(6)根據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以及蘇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蘇州市市級政府采購信用記錄查詢和使用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蘇財購(2017)11號)文件的規定,招標代理人將對供應商進行信用查詢。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轉包、分包本項目。
(一)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4月16日
(二)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1.申領CA證書
(1)辦法詳見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關于辦理蘇州市(市級)政府采購交易系統CA證書的通知》。有效期內的CA證書可以反復使用。
(2)原市級政府采購供應商網上報名系統用戶需換CA證書、辦理電子簽章業務及激活政府采購模塊;
(3)區級政府采購交易系統用戶,無需再次辦理;
(4)未參與過蘇州市政府采購交易的用戶,需辦理CA證書、電子簽章業務及激活政府采購模塊,詳情參見《政府采購CA證書辦理指南》。
2.登錄報名
供應商進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政府采購登錄”―“蘇州市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供應商”進行網上報名。插入CA證書登錄后選擇具體項目并點擊“報名”按鈕報名。報名成功并下載采購文件后,點擊投標確認函下的“編輯”按鈕,進入編輯投標確認函并簽章,簽章成功后打印投標確認函供參與項目使用。供應商報名成功后不可撤銷報名。詳見《蘇州市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供應商操作手冊》。
3.依法獲取采購文件的方式
供應商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報名成功后,根據提示,自行下載采購文件,報名日期視同為依法獲取采購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購公告要求實行網上報名的供應商,視為未參與該項政府采購活動,不具備對該政府采購項目提出質疑的法定權利,但因供應商資格條件或報名時間設定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等原因使供應商權益受損的除外。
4. 技術咨詢
(1)注冊咨詢:0512-69820846
(2)CA辦理咨詢電話:0512-81876166
(3)交易系統維護,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詢電話:13914088964。
截止時間:2021年4月29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1年4月29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蘇州市姑蘇區平瀧路251號城市生活廣場西樓五樓K503公開開標大廳(三)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5 個工作日。
1.網上詢問。報名成功的供應商在下載采購文件后,對采購文件有疑問的,可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上交易系統中進行詢問,詢問信息不顯示詢問人的相關資料。代理機構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收到詢問后以網上答復的方式予以解答,詢問人通過系統查閱。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和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購〔2020〕52號)的規定執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潛在投標人的投標參與人員需自行申請“蘇康碼”并事前確認是否為“蘇康碼”綠碼,因未持“蘇康碼”綠碼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名 稱: 蘇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蘇州市姑蘇區西環路713號
聯系方式:徐仁杰 0512-69330997
名 稱: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蘇州市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地 址:蘇州市姑蘇區平瀧路251號城市生活廣場西樓四樓
聯系方式: 0512-69820882
項目聯系人:趙健、方思然
電 話: 0512-6982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