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汕頭市中心城區城市智慧照明監控平臺項目招標公告
汕頭市中心城區城市智慧照明監控平臺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汕頭市龍湖區韓江路23號嘉福大廈B區8樓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440501-2021-00071
項目名稱:汕頭市中心城區城市智慧照明監控平臺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4,514,135.15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汕頭市中心城區城市智慧照明監控平臺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14,514,135.15元
品目號品目名稱采購標的數量(單位)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品目預算(元)最高限價(元)
1-1其他電氣設備其他電氣設備1(批)詳見采購文件14,514,135.1514,514,135.1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150天完成組織工程驗收及培訓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釆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供應商可參考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評審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汕頭市中心城區城市智慧照明監控平臺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汕頭市中心城區城市智慧照明監控平臺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1.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1.2.提供2020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2021年度任意1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1.3.提供本2021年度任意1個月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1.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2.在信息系統建設中,受托為本項目或者其中分項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設計、編制規范、進行管理等服務的投標人及其附屬機構,不得再參加本項目投標。(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3.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5.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說明:1)、由負責資格性審查人員于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記錄。2)、采購代理機構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或下載存檔。6.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或以上資質,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或以上資質。7.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資格,并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廣東省外企業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并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8.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9.已辦理報名并成功購買本招標文件的供應商。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汕頭市龍湖區韓江路23號嘉福大廈B區8樓
方式:現場獲取
售價:30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03月31日10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汕頭市龍湖區韓江路23號嘉福大廈B區8樓會議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獲取招標文件時,供應商代表須提供以下資料(加蓋投標人公章):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獲取招標文件事宜的,無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注:1)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如不符合的,不應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在查核后將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2)已辦理報名并成功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的,不代表通過資格性審查或符合性審查。3)根據廣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關于做好供應商注冊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應商應在報名前通過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進行注冊登記(相關事宜詳見廣東省政府采購網《關于做好供應商注冊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4)采購代理機構提供紙質招標文件,同時電子招標文件免費提供。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釆購人信息
名稱:汕頭市城市照明管養中心
地址:中山路19號
聯系方式:13318081516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東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韓江路23號嘉福大廈B區802室
聯系方式:0754-8808003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林小姐
電話:0754-88080038-8001
附件:詳見中國政府采購網本項目相關采購公告
廣東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