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科設支隊交通信號系統優化項目 (項目編號:JC-ZC19120010)公開招標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設施工程管理處 委托, 嘉程(天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將以 公開招標 方式,對 天津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科設支隊交通信號系統優化項目 實施政府采購?,F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和編號
1.項目名稱:天津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科設支隊交通信號系統優化項目
2.項目編號:JC-ZC19120010
二、項目內容
1.項目內容:不接受進口產品。
包號 |
是否設置最高限額 |
預算(萬元) |
最高限額(萬元) |
采購目錄 |
簡要技術要求 |
第1包 |
否 |
379.9 |
379.9 |
其他服務 |
為了使我市交通信號控制系統能更好的發揮控制效果,提高我市交通信號控制水平,需要進一步完善系統參數設置,對交通信號控制系統控制效果進一步優化。 |
三、項目預算
379.9萬元
四、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支持監獄企業發展
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執行。
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
強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明細:按照現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節能產品采用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評標方法。
優先采購環境標記產品
優先采購環境標記產品明細:按照現行《財政部、環保部關于調整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通知》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環境標志產品采用優先采購的評標方法。
促進殘疾人就業
促進殘疾人就業明細:根據財政部、民政部、殘聯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執行。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應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證合一副本)。 2、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應具有2018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 3、投標人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紀錄,應在投標文件正本內,提供2019年8月-2019年10月,三個月繳納稅收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人應提供近三年以來,在經營活動中及加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開標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投標人若為法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投標人若為被授權人投標,須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上午9:30分前“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注: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上午9:30前“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六、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2019-12-26 到 2020-01-03
2.獲取招標文件的地點:天津市榕苑路4號天發科技園7號樓3門601室
3.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 (1)投標人須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上完成注冊并成為合格投標人(注冊網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2)現場發售,需攜帶投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4.招標文件的售價(元): 400.00
七、投標時間及地點、開標時間及地點
1.投標截止時間:2020-01-17 09:30
2.開標時間: 2020-01-17 09:30
3.開標地點: 天津市榕苑路4號天發科技園7號樓3門601室
八、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郝先生 董女士
2.聯系方式:022-23786691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設施工程管理處
2.采購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湖北路8號
3.采購人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王警官:022-58860172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嘉程(天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天津市榕苑路4號天發科技園7號樓3門601室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22-23786691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或招標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獲取招標文件之日或招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設施工程管理處、嘉程(天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供應商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天津市財政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購項目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科設支隊交通信號系統優化項目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項
1.本項目繳納投標保證金:詳見招標文件。繳納方式:以電匯等非現金形式。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交至招標代理機構并取得收據,收到保證金時間以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如出現電匯未到賬等情況,按投標人未繳納保證金處理。(匯款信息需標注所投項目編號,只接受投標人銀行賬戶電匯,匯款單位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匯款信息:開戶名:嘉程(天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開戶行:浙商銀行天津南開支行,銀行帳號:1100000310120100170278。供應商須攜帶加蓋公章的匯款憑證復印件,于開標前到招標代理機構領取保證金收據。未按時領取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2.投標保證金的退還:從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未中標人持未中標人開具的往來收據原件(須加蓋未中標人財務章)及匯款信息至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退還保證金事宜,中標人保證金退還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持與采購人簽訂的合同原件(采購代理留存)、中標人開具的往來收據原件(須加蓋中標人的財務章)及匯款信息在交納招標代理服務費后按以上要求辦理退還保證金事宜。3.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上午9:30分前“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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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程(天津)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