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學竹園一區、二區新增消防系統項目
項目編號: BZF2019004
一、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袁老師、王老師
項目聯系電話:023-68251103、68251229
二、原公告名稱及地址時間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2日
本次變更日期:2019年05月29日
原公告項目名稱: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學竹園一區、二區新增消防系統項目
原公告地址:《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及西南大學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網站(http://caigou.swu.edu.cn/speedcmsol/)
三、更正事項、內容:
【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學竹園一區、二區新增消防系統項目
質疑回復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第二次】(BZF2019004)西南大學竹園一區、二區新增消防系統項目招標文件的質疑回復如下:
1、我方對西南大學竹園一區、二區新增消防系統項目(編號:BZF2019004)的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前第1.4.1條第5款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項目經理應附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身份證、養老保險證明復印件;管理過的項目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關鍵頁包括體現施工內容、合同金額、項目經理姓名、簽字蓋章頁),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復印件,若合同內容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里未能體現項目經理姓名,可提供體現項目經理姓名的中標通知書或由建設單位出具在合同項目中任項目經理的證明材料,否則該業績無效,將否決其投標。”條款理解不明,現就該條款提出疑問如下:
①項目的主合同連帶該同一項目的后續一項或多項補充協議是否都可以認定為項目業績?
②補充協議中體現了項目經理簽名,該補充協議連帶項目主合同是否可以認定為項目經理的業績?
答:①:可以。②:可以,但補充協議中須明確該名簽字人員在項目中所任職務為項目經理。
2、本項目投標總報價最高限價(招標控制價)僅為3777860.97元,且施工內容簡單,但招標文件要求技術負責人具有機電安裝或電氣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此條款脫離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答:本項目施工質量要求高,工期緊,為保證項目質量和安全,要求技術負責人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故要求技術負責人具有機電安裝或電氣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此條件符合本項目的實際需求,不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3、招標文件主要管理人員要求中未要求造價人員,招標文件第25頁要求“商務部分封三“投標總報價”封面上的編制人必須為投標人單位造價人員,并加蓋本人執業章及投標人單位公章”,投標文件執業章蓋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章均可?
答:是的。
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與本質疑回復有沖突的地方,以本質疑回復為準。本質疑回復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西南大學
重慶泓展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四、其它補充事宜:
五、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西南大學
采購單位地址:西南大學文俊樓(即南區行政樓)二樓(二號門內約400米處)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袁老師、王老師 023-68251103、68251229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重慶泓展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東湖南路333號中渝愛都會國際中心2幢25樓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周老師 023-6308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