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采購人:宜興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采購項目名稱:宜興市應急廣播項目
采購主要內容:建設一個市級應急廣播平臺;在各鎮(園區、街道)政府建設18個鎮級分平臺;在各村委(居委)會內建設313個行政村(社區)平臺;在各個自然村部署安裝1802臺智能廣播音柱及服務。
二、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擬在我市全市范圍內實施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建設一個市級應急廣播平臺;在各鎮(園區、街道)政府內建設18個鎮級分平臺;在各村委(居委)會內建設313個行政村(社區)平臺;在各個自然村部署安裝1802臺智能廣播音柱。擬以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向江蘇有線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宜興分公司購買建設應急廣播體系的服務,預估合同價款約壹仟陸佰萬(1600萬)元,撥款金額以《宜興市應急廣播項目技術方案》中的預算為依據,最終合同價款以甲方委托的審計單位審計結果為準。
三、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按照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扎實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78號)要求,依托廣播電視現有基礎設施,建設省、市、縣、鄉鎮、村五級貫通的全省應急廣播體系。另外,根據2017年7月份無錫市政府與我市政府簽訂了建設目標責任書內容,全力推進我市應急廣播系統建設,宜興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組織宜興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江蘇有線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宜興分公司作為實施主體完成項目建設。
綜上,本次采購的宜興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服務只能從江蘇有線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宜興分公司采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單一來源采購的必要法律要件。根據《江蘇省貨物及服務政府采購方式變更管理暫行辦法》(蘇財購﹝2007﹞9號)的規定,宜興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申請該項目采購方式為:單一來源采購。
四、采購預算:1600萬元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供應商名稱: 江蘇有線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宜興分公司
供應商地址: 宜興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廣電大廈
六、專業人員論證意見,以及專業人員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論證意見:
應急廣播是指當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公共衛生與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危機時,為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傷亡,提供一種迅速快捷的訊息傳輸通道,將損失降到最低的一種公共應急體系。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扎實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78號)文件要求,應急廣播系統的建設,必須依托廣播電視現有基礎設施,建設省、市、縣、鄉鎮、村五級貫通的全省應急廣播系統。依據無錫市政府與宜興市政府簽訂的建設目標責任書要求,我市必須于2019年全面完成應急廣播項目建設。
應急廣播的日常播出和應急播出必須全部采用國家統一的加密播出和傳輸體系,同時實現和省、市已建成的應急廣播平臺加密對接和聯動發布。根據省、市專家論證意見,有線采用【DVB-C】方式傳輸。
江蘇有線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宜興分公司是我市唯一具備數字電視廣播信號合法傳輸資質的企業,且唯一具有覆蓋宜興全域的DVB-C網絡體系。
江蘇有線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宜興分公司擁有完善健全的建設、維護隊伍及豐富的運維經驗,能夠確保該項目按時、優質、高效完成,提供安全可靠的運維保障。
綜上,該項目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的規定。專家組認為本項目適宜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姓名:陳小莉 工作單位:宜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職務:信息中心主任 職稱:高級工程師
姓名:夏永健 工作單位: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職務:信息中心主任 職稱:高級工程師
姓名:沈平 工作單位:宜興市照明管理處 職務:副主任 職稱:高級工程師
姓名:華清 工作單位:江蘇路修律師事務所 職稱:律師
七、公示的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
2019年5月15日9:00至2019年5月21日17:00。
八、采購人、財政部門的聯系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宜興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聯系人:申太寧
聯系電話:15106150129 聯系地址:宜興市陶都路8號市人民政府7號樓內
財政部門聯系電話:051082095152
現將以上情況公示,其他供應商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攜書面意見材料與有關聯系人聯系,逾期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