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關于擬采用單一來源
采購方式采購城區公交站亭LED顯示屏及玻璃長廊宣傳服務征求意見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58號令),《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的相關規定,依據《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的通知要求,扶余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城區公交站亭LED顯示屏及玻璃長廊宣傳服務,以確定是否有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此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扶余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關于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城區公交站亭LED顯示屏及玻璃長廊宣傳服務項目。
項目預算:陸拾壹萬壹仟伍佰貳拾元整(611520.00元)
二、擬采購項目的說明:
為開展城市效能提升及加大掃黑險惡宣傳工作,經請示市政府同意,我單位擬利用城區49個公交站點候車亭的LED顯示屏及玻璃長廊開展相關宣傳活動。
三、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扶余市城建監察大隊與扶余市三岔河鎮春秋廣告傳媒設計室(以下稱乙方)于2016年9月簽訂扶余市候車亭及銀亭建設協議,協議中規定乙方負責建設候車站亭并負責廣告及運營,使用期限為十五年,合同期內公交亭及銀亭廣告運營及收益歸乙方完全所有。基于以上原因我單位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本次宣傳服務事項。
四、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扶余市三岔河鎮春秋廣告傳媒設計室
扶余市春華路吉視傳媒樓下
五、專業人員的具體論證意見,以及專業人員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職稱。
專業人員1:
姓名:王文濤 單位:扶余市城區規劃管理處 職稱:局長
論證意見:扶余市城區公交站亭2016年9月由扶余市三岔河鎮春秋廣告傳媒設計室出資建設并負責廣告及運營,使用年限十五年,合同期內公交站亭廣告運營及收益全部歸其所有,并且城區公交站亭只有一家運營商,綜合考慮建議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
專業人員2:
姓名:張明江 單位:扶余市公安局 職稱:律師
論證意見:經扶余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黨組會議決定在城區公交站亭宣傳城市效能提升和掃黑險惡工作,城區公交站亭2016年9月由扶余市三岔河鎮春秋廣告傳媒設計室出資建設,使用期限15年,合同期內公交站亭廣告運營收益全部歸其所有,公交站亭只有一家運營商,綜合考慮建議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
專業人員3:
姓名:王洪亮 單位:扶余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 職務:財務科長
論證意見:經扶余市城市管理大隊黨組會議決定,在城區公交站亭宣傳城市效能提升和掃黑險惡工作。城區公交站亭2016年9月由扶余市三岔河鎮春秋廣告傳媒設計室出資建設,使用期限15年,合同期內公交站亭廣告運營收益全部歸其所有。公交站亭只有一家運營商,具有唯一性,符合單一來源采購要求。介于以上三點原因建議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采購。
六、公示期限:2019年04月10日至2018年04月16日
七、市直預算單位、財政部門、政府采購中心的聯系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扶余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地址:扶余市公安局六樓,聯系人:王洪亮,聯系電話:0438-5858200
扶余市財政局采購辦,地址:扶余市扶余大街455號,聯系人:郝成偉,聯系電話:0438-5061017
扶余市政府采購中心,地址:扶余市扶余大街455號,聯系人:溫學龍,聯系電話:0438-5061018
八、其他能夠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擬采購服務的供應商,必須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交申請或異議,并同時抄送財政部門。申請或異議中隨附能夠證明擬提供服務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關具體資料,并確保采購人及財政部門能夠在公示期滿后1個工作日內收到。超過規定期限提交的申請或異議,將不予接受。
九、在公示期內,沒有供應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或異議,將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如果有供應商響應了本公告第八條要求,采購人將進行組織補充論證,論證后認為異議成立的,將依法采取其他采購方式。
扶余市城市管理執法大隊
2019年04月10日
說明:本頁面提供的政府采購公告公示信由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和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送。發布責任和監督管理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辦[2018]65號)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