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番禺大道路燈節能光源更新改造工程
招標公告
根據 番發改函【 2018】 1367號 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 廣州市番禺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現對 番禺區番禺大道路燈節能光源更新改造工程 進行 施工總承包 公開招標 ,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 番禺區番禺大道路燈節能光源更新改造工程
二、招標單位: 廣州市番禺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聯系人: 歐陽工 聯系電話: 020- 84617783
招標代理機構: 廣東建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邵工 聯系電話: 020-34801616
招標監督機構: 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 020-84892221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番禺區
四、項目概況: 計劃更新改造路燈 1234 套。
五、項目編號、標段劃分、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1、項目編號: JG2019-1113
2、標段劃分: 1 個標段。
3、 招標內容: 按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招標澄清文件、招標圖紙、設計說明及補充說明,完成本項目工程量清單中所包含全部內容(具體以招標圖紙的全部內容及招標過程相關資料所含全部內容為準)。
4 、規模: 主要工程包括:計劃拆除番禺大道原有路燈 1234 套、安裝燈架約1104套、燈具1234套等。(具體以招標圖紙的全部內容及招標過程相關資料所含全部內容為準)。
5 、招標控制價為 : 5732743.21 元 。
六、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七、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從2019年 3 月12日至 2019年 4月 1日 9時 30分。
本項目投標報名方式為網上系統報名,網上報名時間: 2019 年3月12日 0時 0分,截止時間: 2019年 4月 1日 9時 30分(投標人須自行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完成投標報名環節)。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八、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項目負責人簽到時間與開標時間及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1 、遞交投標文件起始時間: 2019年 4 月1日9時 30分,截止時間: 2019年 4月 1
日 10時 00分。
2 、 項目負責人簽到時間: 2019 年 4 月 1 日 9 時 30 分 ,截止時間: 2019 年 4 月 1 日 10 時 00 分 。
3、開標時間: 2019 年4月1日 10時 00分。
4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5 、本項目招標文件一經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視為發售給投標人,招標文件由投標人自行在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招標文件費 300 元/套,招標文件費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 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
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 或以上級別專業承包資質。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為: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 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或 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 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注:①資質標準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 [2015]154 號)承接工程。具體原則按《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 [2015]20號)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 (建市 [2016]226號 )執行。
5 、 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培訓考核 合格證( 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
6 、 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C類)或能 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
7、投標人已按照招標公告附件一
9、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
注: 1、 資格審查文件組成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 11.2.2 條,對于取自投標人在 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 內上傳件的,企業庫記錄的該部分上傳件將被視為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的一部分。評標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以投標截止時間在廣州市房建和市政企業庫上 傳件為依據,如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明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相應人員信息資料的打印頁的,則信息不取自企業庫, 投標人應及時維護相關信息,確保各上傳件有效。
2 、未在招標公告第九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 3 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03.4.2 )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二、 資格審查結果及中標結果將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督。
十三、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投標人憑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辦理手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達遞交投標文件地點辦理投標登記手續。辦理投標登記手續時必須同時遞交投標文件、《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表格可從 www.gzggzy.cn 服務指南欄目下載)方能進行投標登記和遞交投標文件手續。如未按遞交投標文件時提供資料,提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受。
十四、本工程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計價規范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五、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 廣州市番禺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異議受理電話: 020- 84617783
地址: 廣州市番禺區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七、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十八、招標人須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報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后,方可發布。
附件一:
投標申 請人 聲明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番禺區番禺大道路燈節能光源更新改造工程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的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兩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本公司沒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四、本公司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承諾如違反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將自愿接受: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列入黑名單,并暫停責任企業投標報名一年,對責任項目負責人暫停投標報名二年。多次違規的,暫停投標報名二至三年,并提請資質審批部門降低或吊銷企業資質、項目經理的建造師從業資格和專職安全員安全培訓考核證書。
五、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六、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
七、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按照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
八、本公司承諾,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資支付,切實落實《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 <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1號)中的各項規定。我公司對實名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勞務分包企業實施統一管理,監督其用工企業按時足額支付作業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適用于施工專業承包招標且沒有施工總承包單位的項目)
九、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申請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企業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