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縣人民醫院關于取消安保監控設備采購的情況說明
我院自2018年9月3日收到鹽津縣公安局的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后,于2018年11月5日經院務會議研究決定采購安保監控設備一批。于2018年11月9日經鹽津縣衛計局、鹽津縣財政局同意以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組織采購。第一次發布公告因投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數量不足3家導致流標。現因整改時限已到,我院決定采用以往的安保設備進行拆裝改造使用,故取消此次安保設備采購計劃。
特此說明!
鹽津縣人民醫院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