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購合同
編制說明
1 、 簽訂合同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 、 簽訂合同時,采購人與中標人應結合招標文件第五章規定填列相應內容。招標文件第五章已有規定的,雙方均不得對規定進行變更或調整;招標文件第五章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進行約定。
甲方:上杭縣公安局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 中型企業 無
根據招標編號為[350823]ZJ[GK]2018031的上杭縣蛟洋1號線道路卡口監控及區間測速系統項目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結果,乙方為中標人。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條款;
1.2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無。□無。
2、合同標的
包號 |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商品名稱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產地 類型 |
單價 | 金額 | 品牌 |
型號技術 指標等 |
產品屬性 | |||||
1 | 1-1 | 安全、檢查、監視、報警設備 | 700萬像素卡口一體化抓拍單元 | 1 | 批 | 國內 | 1483050 | 1483050 | 大華 | DH-CP602-RU1A-M | 無 | |||||
合計: | 1483050.00 |
3、合同總金額
3.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肆拾捌萬叁仟零伍拾元整元(¥1483050.00)。
4、合同標的交付時間、地點和條件
4.1交付時間:2018年12月30日完工;
4.2交付地點:福建省龍巖市上杭縣公安局;
4.3交付條件:試運行7天后經驗收合格。
5、合同標的應符合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具體如下:
詳見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 。
6、驗收
6.1驗收應按照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進行,具體如下:
(一)驗收標準:所投貨物應按國家或行業標準、詢價文件等有關部分內容進行驗收。產品質量達到設計要求,安裝調試各項指標符合技術參數要求且須通過質檢。(二)驗收程序與方法:(1)乙方自檢:乙方根據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同時向甲方提供自檢紀錄。(2)驗收與最終驗收: 乙方自檢后,乙方與甲方按驗收標準一同對貨物、軟件進行驗收。若發現不符合國家或行業驗收標準及合同相關條款要求的需立即進行整改,直至通過最終驗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拒收。。
6.2本項目是否邀請其他投標人參與驗收:
不邀請。
7、合同款項的支付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具體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說明 |
預期支付時間 (用于采購貸申貸,為空無法進行申貸) |
1 | 30 | 全部設備到場后支付合同金額的30%。 | |
2 | 65 | 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額的65% | |
3 | 5 | 余款5%于三年免費質保期過后無質量和售后服務問題后付清。 |
8、履約保證金
有,具體如下:履約保證金百分比:5%。說明: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后簽訂合同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合同價款5%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該履約保證金在本項目驗收合格后無息退回。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叁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10、違約責任
若甲、乙雙方違約,按照政府采購合同法中違約條款執行。
11、知識產權
11.1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應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非假冒偽劣品;乙方還應保證甲方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及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費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則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不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被有關主管機關認定為假冒偽劣品,則乙方中標資格將被取消;甲方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如下:無。
12、解決爭議的方法
12.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2若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下列途徑之一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具體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隨后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的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于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及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條款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招標文件第五章已有規定的,雙方均不得對規定進行變更或調整;招標文件第五章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進行約定。 計費和結算 (1) 價稅分離 乙方按“代建設備銷售收入”、“代建項目服務收入”、“集成費收入”、“廣域網專線收入”進行收取。 “設備銷售收入”按1100000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16%,其中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16*16%); “項目服務收入”按200000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6%,其中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06*6%); “集成費收入”按75050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6%,其中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06*6%); “廣域網專線收入 ”按108000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10%,其中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1*10%)。總價為1483050元。
15、其他約定
15.1合同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
15.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紙質文件一式五份。合同電子文本通過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自動備案。合同紙質文本需與備案電子文本一致,以備案電子文本為準,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無。□無 。
甲方: | 上杭縣公安局 | 乙方: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 |
住所: | 上杭縣北二環路中段 | 住所: | 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268號 |
單位負責人: | 單位負責人: | 洪青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聯系方法: | 3856021 | 聯系方法: | 13850633902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中國工商銀行龍巖分行新羅支行 | |
賬號: | 賬號: | 1410010109900000661 |
簽訂地點:龍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