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陽湖派出所項目維修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南陽湖派出所項目維修工程實施方案的批復沈于發改審[2017]51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 ,工程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南陽湖派出所項目維修工程安防智能施工 (具體招標內容)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 于洪區青海西路東100米 。
2.2工程規模:
設備安裝工程: 本次維修面積為1862.91平方米,主要為辦案用房、業務用房和輔助用房等。
2.3合同估算價為 60 萬元。
2.4招標范圍:安防智能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10 月 10 日開工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竣工,計劃工期 92 天。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2015新標準)二級](含)以上 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建造師)須具備
[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含)以上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經過
IC卡刷卡認證通過的項目經理(建造師)(未列入信息數據庫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施工招標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為:不要求提供設計資質。
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6:30 時(北京時間), 在網上進行投標資格確認,網站名稱為: 沈陽市建設工程信息網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網上投標資格確認及招標文件下載按提示進行。
4.2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金額與繳納
需提交投標保證金金額 1.00萬元; 通過網銀方式繳納。
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均須在開標前完成。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繳納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的有關憑證。投標文件中未附有繳納投標保證金或投標擔保有關憑證的,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投標資格確認后,請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每日上午
0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時至
16:30 時(北京時間),按照相關程序, 通過CA認證鎖登錄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
www.lnzb.cn)自行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5.2 本招標文件購買方式采取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00 元(人民幣), 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電子文檔圖紙除外。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7 年
10 月
10 日
9 時
30 分, 將投標文件上傳到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
www.lnzb.com)投標人指定欄目。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到指定地點,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傳輸到相關網站欄目的投標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
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發布,同時在 遼寧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注: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 |
|
招標代理機構: 遼寧工程招標公司 |
地址: 沈陽市于洪區沈大路61號 |
|
地址: 沈陽市和平區南九馬路47號 |
郵編: |
|
郵 編: 110005 |
聯 系 人: 王楠 |
|
聯 系 人: 張傳琪 |
電 話: 024-25319518 |
|
電 話: 024-23381114 |
傳 真: |
|
傳 真: 024-23391961 |
電子郵件: |
|
電子郵件: |
網址: |
|
網址: |
開戶銀行: |
|
開戶銀行: 農行沈陽和平大街支行 |
賬號: |
|
賬號: 0613560104000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