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①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nbsp;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nbsp;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nbsp;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nbsp;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2)必須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3)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公告的規定,向招標代理機構登記備案,獲得招標文件;(4)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