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政府采購中心對下列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邀請合格供應商提交密封的采購報價。
一、采購人:昌吉市公安局
二、采購文件編號﹕CJSCG-HW2016-138
三、采購項目名稱:昌吉市看守所武警三人備勤室監控等設備項目
四、項目概況:
五、采購預算:控制在人民幣8萬元以內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供應商需攜帶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供應商須持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安防工程叁級以上(含叁級)或建筑智能化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個體除外)
詢價現場提交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查驗。
七、采購內容及數量:詳見附件
八、報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證金繳納
1、供應商攜帶資格條件中所要求的證件(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購中心報名(昌吉市財政局五樓)。
2、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6月29日上午14:00(北京時間)。
3、保證金:繳納人民幣肆仟元整,詢價現場密封提交(支票或現金)。
九、詢價時間、地點
本次詢價將于2016年6月29日下午16:00分在昌吉市財政局一樓招投標室(長寧路17號)開始,參加詢價的供應商代表必須按時參加,逾期送達的密封報價不予受理。
十、報價要求
1、施工單位報價須按照項目清單報價并匯總(見附件)。
2、詢價采購報價單填寫需字跡工整、無涂改痕跡并加蓋公章。
3、詢價采購報價單需密封提交并加蓋公章。
4、施工單位應按照采購清單的所有內容進行報價,不接受有選擇性的報價。
不符合以上報價要求的供應商,其報價將被拒絕。
十一、成交原則
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人。如果出現服務、質保、交貨時間、最低報價等均相同的情況,由采購人從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中自行選擇成交人。
注:如報價明顯低于其他供應商報價,經詢價小組質詢后不能再規定時間內說明理由,或說明理由但詢價小組認為理由不能成立的,視為無效報價.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年底支付90%合同價款,剩10%一年質保期滿后付清。
2、施工期限:自合同簽訂后4日內交付使用。
3、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
4、保修期:質保期及維修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5、供應商報價包含所有費用(稅金、運輸、安裝費用)。
采購人聯系人:王通 聯系電話:13579466635
采購機構聯系人﹕熊海洲、康濱
聯系電話﹕0994—2528512
傳 真﹕0994—2528713
昌吉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