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經廈門市海滄區財政審核中心審定,接采購人通知,現對2015-HCGK-974-海滄區智能交通系統一期工程項目作出補充,具體內容如下:
1、本項目的預算價為人民幣肆仟伍佰陸拾玖萬叁仟玖佰元整(¥4569.39萬元)(本價格不包含設計費、施工圖預算審查費、系統運維費等二類費用)。
2、本項目的控制價為人民幣肆仟貳佰零叁萬捌仟肆佰元整(¥4203.84萬元)(本價格不包含設計費、施工圖預算審查費、系統運維費等二類費用)。
3、本項目的最高折扣費率為92%。
4、投標人投標總價不得超過廈門市海滄區財政審核中心審定的控制價;投標人的投標折扣費率不得高于廈門市海滄區財政審核中心審定的折扣費率,否則將均被視為無效投標。
5、我司于2015年12月11日發布的招標公告中“供應商資格要求”第6項“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并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①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含以上)資質;②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壹級資質或者同時具備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及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甲級資質”更改為“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并提供證書有效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①具備建筑業企業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或者②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貳級(含以上)資質或者③具備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及建筑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乙級(含以上)資質”。
6、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應于[2015年12月 31日]上午[9:30:00](北京時間)之前提交到[廈門市海滄區濱湖北路9號行政中心副樓3樓(廈門市海滄區公共資源配置管理中心)],逾期遞交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開標時間、地點: [2015年12月 31日]上午[9:30:00](北京時間)、廈門市海滄區濱湖北路9號行政中心副樓3樓(廈門市海滄區公共資源配置管理中心)。
按招標文件規定,本通知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與招標文件及本項目的招標公告中相應條款有沖突的以本通知為準。請各投標人接到通知后將回執回傳至我司,電話:0592-6581288,傳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6日
回 執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關于貴司發來的<廈門華滄-關于公布2015-HCGK-974-海滄區智能交通系統一期工程項目的補充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執!
投標人:(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