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供應商:
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關于警車GPS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依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4號令)、《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操作執行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豫財辦購[2007]20號)文件規定,現將招標項目技術參數及功能描述網上公示,請各潛在供應商對公示的內容是否有傾向性、歧視性、排他性等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所有意見或建議應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向漯河市郾城區政府采購股提出(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簽字),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漯河市郾城區海河路中段財政局318室
聯系人:郭先生
電 話:0395-6176968
郾城區政府采購股
2015年6月17日
附件:項目情況說明
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
關于警車GPS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的請示
郾城區財政局:
“警車GPS定位系統”是河南省法院系統要求建設的項目,漯河轄區由漯河市中院建立運維平臺與省院監控平臺對接,我院需按要求采購終端設備,(該終端設備應完全符合市中院運維平臺的要求)。現漯河市中院對該項目已經采購、建設完畢,為保證與中院GPS運維平臺鏈接的統一性,我院擬對該批終端設備申請“單一來源”的方式進行采購,由中標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GPS定位系統項目的河南美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統一安裝。
妥否,請批示!
郾城區人民法院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