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我中心”)受廣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擬對廣州市公安局交通指揮中心及交通信號控制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現將該項目采購文件(CZ2014-0166,請點擊打開)進行公示,期間為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2日。
1. 招標文件編號:CZ2014-0166。
2. 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交通指揮中心及交通信號控制設備采購項目。
3. 政府采購品目編號:B10。
4. 項目類別:服務類。
5.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6. 項目內容及需求:
6.1采購內容:采購100套一體式球型攝像機及相關控制、存儲設備,用于完善監控覆蓋網絡,利于交通信號系統控制效果跟蹤,對異常情況及時發現、及時修正。將現有的電纜通信模式下的中心區17個SCATS控制路口改造成光纖通信、網絡傳輸模式,一并完成機動大隊分控中心內328個串口通信路口的網絡化改造,重新對系統控制路口進行區域劃分,以改變該區域目前所存在的區域劃分較為混亂的局面,簡化系統結構,同時提高現有設備維護的便利性,提高路口控制設備擴容的便利性和其它系統設備接入的便利性,達到充分保障SCATS控制區域的整體協調效果的目的。同時通過網絡化傳輸結構的改造,可以實現服務系統的熱備份,以大大提高系統安全性。本次采購產品為非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6.2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6.3最高限價:人民幣壹仟貳佰貳拾叁萬伍仟元整(¥12,235,000.00)。
6.4實施地點:廣州市公安局指定地點。
6.5工期要求:由于涉及安裝場地改建等工程(其它項目實施),受其影響,本項目工期在上述工程完成后且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90個日歷日內完成供貨、實施和初驗,初驗后進入30個日歷日的試運行期,試運行期后進行終驗。
7. 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7.1投標人必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7.2投標人要求為國內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或獨立企業法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3投標人必須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或以上資質,提供資質文件復印件。
8. 購買招標文件:
8.1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10月7日期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4、5號窗(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我中心不辦理郵購業務。
8.2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前須在我中心網站(http://www.gzggzy.cn)上注冊登陸(已注冊的直接用原帳號及密碼登陸),后填寫《投標報名登記表》(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聯系人姓名、電話、傳真、移動電話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證以上信息真實可靠,如因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填表者承擔),在購買文件時須出具打印件。
8.3供應商在購買招標文件時必須出具:
(1)招標公告“7.投標人資格及要求”中(第7.1點除外)要求的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
(2)供應商注冊當地的人民檢察院本年度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
(3)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
若供應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賣招標文件。
9. 采購文件答疑: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質疑。
10.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4年10月8日10:00~10:30。
11. 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4年10月8日10:30。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
12. 投標文件遞交和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穗園西街2號(穗園小區E棟西區)原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4樓開標室。
13. 本項目采購人:廣州市公安局;聯系人:劉碧志;聯系電話:83113312;傳真:83118142;聯系地址:廣州市起義路200號;郵編:510036。
14.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資料:
聯系人:周先生;聯系電話:020-28866236;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郵編:510635;傳真:020-28866414;
網址:http://www.gzggzy.cn;
查詢購買招標文件事宜:聯系人:容先生;聯系電話:020-28866197
查詢投標保證金退還情況:聯系電話: 020-28866000-2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