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
采購人: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員會
聯系人:蘇春明(02367029929、13452979993)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塔街道紫薇支路36號
二、采購項目號
14A3302
三、采購項目名稱
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員會二會議室音響系統改造工程
四、采購項目編制要求
采購項目編制具體要求,詳見《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工程采購文件20140825》附件
五、采購相關要求
(一)采購報名
請各供應商自行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cqgp.gov.cn)下載采購文件。
采購報名時間:2014年8月29日14:00至14:30,以供應商將采購響應文件提交到談判現場為準。
采購報名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塔街道紫薇支路36號市委政法委13樓三會議室。
未按照以上規定的時限提交采購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將視同自動放棄參與資格。
(二)供應商應具備的相關要求及采購須知
1.供應商的資質要求
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2.合格的供應商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②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應在采購文件中提交加蓋公章的書面承諾書);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合格的供應商須至少具備以下特定條件之一:
①國家信息化主管部門或電子信息行業組織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或二級以上資質;
②國家建筑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二級或二級以上資質;
③中國演藝設備技術協會授予的專業音響工程綜合技術能力;
④供應商能提供主要設備(功放、揚聲器、音頻處理器、反饋抑制器、有線話筒等)制造商的原廠代理授權文件和質量服務承諾原件。
4.采購須知
供應商需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所有材料需要加蓋單位鮮章。
六、采購有關說明
采購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書面通知、修改及補充,都是采購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項目所有補遺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cqgp.gov.cn)“分散采購項目”上發布,請各供應商注意下載,補遺文件發布后,無論供應商是否下載,將視同已收到本項目補遺文件。
七、報價
本工程限價15萬元,包括本次工程的所有費用(詳見“1.8.3”)。因供應商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
八、供應商參與人員
各個供應商可派1-2名代表參與談判,至少1人應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權委托書的授權代表。
九、無效報價
供應商發生以下條款情況之一者,視為無效報價,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①未按時到達談判現場。
②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未參加談判。
③無主要的有效資格證明文件。
④響應文件不按規定簽字、蓋章。
⑤供應商的報價超出規定的最高限價。
⑥供應商的資質不符合采購文件“采購資質”要求的內容。
⑦供應商響應文件內容有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內容,或附有采購人無法接受的條件。
⑧未按規定進行報名的。
十、談判費用
成交供應商須承擔本次競爭性談判專家費,成交后向采購人繳納。
十一、評審辦法
(1)本項目評審采用最低報價法進行評審。
(2)采購工作談判小組按照由低到高順序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供應商的最后報價進行排序,前三位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人應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若出現報價相同的情況,則響應方案更優者成為本次談判的成交供應商。
十二、評審依據
評審的依據為采購文件和響應文件(含有效的證明文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作采購失敗處理,應重新組織采購:
①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②供應商的報價均超過了最高限價,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③因不可抗力導致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十三、成交通知
1.成交結果將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cqgp.gov.cn)“分散采購結果公示”欄目內公示。
2.公示結束7日內,采購人將以書面形式發出《成交通知書》。如果《成交通知書》不能在7日內發出,則發出時間不應超過報價有效期。《成交通知書》一經發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3.在發出《成交通知書》的同時,應將成交結果通知未成交的其他供應商。
4.《成交通知書》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十四、采購談判
供應商按照要求進行采購報名后,采購人于2014年8月29日14:30至17:30,進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并組織實施采購談判(談判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塔街道紫薇支路36號市委政法委13樓三會議室)。談判時各供應商法人代表應到達談判現場,如本人不能到達現場的,法人代表應委托他人到達談判現場,受委托人應出具法人委托書方能參加采購談判。
十五、有關事項
1.本采購文件中的“日”是指自然日。
2.其他相關事宜在成交后按合同約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