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報價的供應商須從事本次詢價貨物的生產或銷售,投標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報價單位如有疑問請于 5 月 21日10時前書面提出,采購人于5 月 21日18時前予以答復。
3、報價單填寫內容字跡必須工整,產品型號及配置要求和報價均不得修改。
4、詢價保證金 1076 元,在東臺市區金融機構開戶的企業使用轉賬支票,其他企業使用銀行匯票,不得使用其他結算方式,詢價保證金的付款人與報價單位的名稱必須一致。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須在合同簽訂并備案后開具收據在中心市場窗口辦理退款手續,未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在確定成交結果后當場退還。詢價保證金收款單位:東臺市財政局,賬號:32001737748059055551,開戶行:建行東臺支行。
5、參加詢價采購的供應商應仔細閱讀理解采購單位的詢價文件要求,對所投產品負責,一旦成為成交供應商必須無條件供貨,否則詢價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6、詢價報價文件的組成及份數:(1)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詢價采購報價單;(3)詢價保證金復件件;(4)與詢價有關的其他資料。詢價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與詢價保證金(轉帳支票或匯票)一并密封。
7、詢價報價文件的遞交:詢價報價文件應采用普通信封進行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報價單位、所報項目名稱及詢價單編號,并于 5 月22日15 時15分前送達東臺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采購部門外“詢價采購投標箱”內。
8、采購單位于5 月22日15 時15分后開拆報價單,按照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對報價計算錯誤的按財政部第18號令的原則進行修正,并將詢價結果進行公示。
9、成交結果公示后,成交供應商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采購單位簽定合同。簽訂合同之前另向采購單位補交5000 元履約保證金,并在合同簽訂9 日內供貨并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后退還履約保證金。合同及驗收單(均一式四份)應及時送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合同及驗收單樣式可從中心網下載園地獲取)。
10、付款方式:產品全部安裝調試完畢,經驗收合格后付合同價的90%,一年后經復驗合格后付清余額。
11、廢標條款:(1)詢價報價超出采購人預算的;(2)詢價報價文件改變詢價產品的規格型號及配置的;(3)詢價報價單位未按規定提供詢價保證金的;(4)詢價報價文件內容不全的;(5)詢價報價文件未按規定要求簽署、蓋章的;(6)詢價報價單位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詢價報價文件,或在一份詢價報價文件中對同一品牌同一配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的;(7)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詢價采購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聯系電話:中心采購部:(0515)85275063 聯系人:沈 岱
采 購 人:(0515)85726966 聯系人:龔偉偉
采購單位:(蓋章)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