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購人通知,現對2013-HCGK-930-保稅港區監控二期(卡口及東查部分)(二次招標)項目作如下通知:
1、技術參數以設計圖紙及招標文件為準;
2、中標人進行項目投標報價時,應依按照海邁格式清單提交詳細的工程量報價清單進行報價;
3、中標人在結算時應提供拆除及新建設備移交清單;
4、本項目的最終結算采用按實結算,根據現場采購人及監理單位確認的實際工程量及竣工圖進行結算,結算中只對工程量清單的數量按實際工程量調整,對工程量清單項目不再更改或增補(以海滄區審核中心最終審核為準);
5、本項目的最高控制價為人民幣肆佰貳拾萬壹仟貳佰元整(¥420.12萬元);
6、投標人投標報價超過該控制價的,其投標文件將被視為無效投標文件。
按招標文件規定,本通知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與招標文件中相應條款有沖突的以本通知為準。請各投標人接到通知后將回執回傳至我司,電話:0592-6581288,傳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04日
回執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關于貴司發來的<關于公布2013-HCGK-930-保稅港區監控二期(卡口及東查部分)(二次招標)項目的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執!
投標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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