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云南省政府采購條例》、《財政部18號、19號、20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云南旺和招投標咨詢有限公司受采購人楚雄市人民政府禮堂的委托,對楚雄市人民政府禮堂音響設備采購項目進行邀請招標。
本項目采購計劃已獲得相關部門批準,項目資金已落實。邀請滿足投標資格、具有相應供貨或完成項目能力、信譽良好的合格經銷商、代理商、生產廠商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一、項目名稱:楚雄市人民政府禮堂音響設備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旺采招字】CX13013--0707
三、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四、交貨日期:按合同約定
五、質量要求:安裝調試完成并一次性驗收合格
六、交貨地點:楚雄市人民政府禮堂
七、分包情況:本項目不分包
八、采購內容
采購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供應商需對采購內容中包含的全部產品同時投報。即:本項目不分項投標(報價需含所有項目,缺項視為無效投標),所報產品需符合或優于參考技術參數要求,并注明產品品牌、型號。
九、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關部門核發并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及地稅)。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沒有違規記錄。
(二)特定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所投產品的生產商或代理商、經銷商;
2、供應商須無條件更換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產品;
3、供應商所投產品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產品必須是全新的且外觀及內在品質良好。
4、供應商必須按照產品售后服務規范提供相應的售后服務;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應商須按國家規定條款執行,提供包換服務及提供免費維修。投標方能提供快捷的上門服務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
5、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的專業技術資格能力,并在資金、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能滿足本采購項目的供貨和服務;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是正規渠道全新的原裝正品。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九、售后服務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十、報名時間:
1、請各供應商于
2、文件費:¥600.00元,報名費¥100.00元,標書售后不退;
3、購買文件時請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供審驗以證明其投標資格。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3)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包含:國稅及地稅登記證);
(4)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除外);
(6)上述(1)至(3)項加蓋企業公章(鮮章)的復印件一份。
注:以上資格證明為必備條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須在有效期內,須年檢的證件,年檢章應清晰可辨,如有一項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證件不在有效期內,在資格性審查時將視其為不合格投標供應商。
十一、開標時間、地點及相關費用詳見招標文件
采 購 人:楚雄市人民政府禮堂局
招標代理:云南旺和招投標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李靜婷
聯系電話:0878-3010621
日 期: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