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標人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特定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小于300萬元人民幣;
具有中國安防協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防協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安防施工資質一級證書; 具有工信部頒發的系統集成三級以上資質證書和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承包三級以上資質。
2、具有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資質;
3、工程項目施工報價文件,完全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
4、城市交通信號燈系統工程施工符合中國政府規定的相應技術標準。
5、有能力實施城市交通燈系統工程施工服務,有專業技術隊伍。
6、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
(以上材料必須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同時現場提供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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