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龍游縣公安局1號、4號樓弱電設備采購安裝工程已由龍發改中[2012]67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龍游縣公安局,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弱電工程投資額約300萬元,工期要求:配合1號、4號樓裝修工程施工進度。招標范圍包括設計圖紙范圍內的1號、4號樓弱電設備采購安裝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機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項目。無正在被我省各級主管部門公示的不良行為記錄及無浙檢會(預)[2004]13號文件規定的工程建設領域行賄行為。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電子評標:本工程實行電子評標,招投標中心電子評標輔助系統采用杭州品茗公司軟件,評標軟件技術服務費200元/份。
5、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交納投標保證金5萬元整,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單位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帳形式遞交。收款人:龍游縣招投標中心;開戶銀行:龍游縣信用聯社城北分社;帳號:201000013409698。地址:榮昌廣場西側便民大樓三樓320室。
6、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于2012年9月9日至2012年9月14日 16:00 時憑投標保證金收款票據及《龍游縣招投標市場交易單位工作手冊》到234室購買招標文件(節假日不接受),招標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圖紙請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圖紙押金2000元,逾期不予受理。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 2012年9月28日9時30分,地點為龍游縣榮昌廣場西側便民綜合大樓三樓(招投標中心開標室)。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媒介
8.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龍游縣招投標中心網和《衢州日報》上發布。
龍游縣公安局
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徐俊 電話:18657045122
龍游縣招投標中心
201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