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從事相關行業且能夠滿足本次采購項目所有要求和服務,相應的資質證明齊全,注冊資金為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供應商。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購買標書時應出示下列證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地稅、國稅《稅務登記證》。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 (法人參加的提供原件)。
(5)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
(6)授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7)信息系統集成貳級資質、涉密資質乙級,近三年來具有完成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安裝集成業績2-3個以上。
(8)投標人近兩年經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最少提供一年的財務報表及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新成立公司除外)
在購買標書時上述證件可以提供加蓋單位鮮章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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