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0714-EMTC-4015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購中心(招標人)的委托,對“遠程視頻庭審遠端接入系統建設”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
一、公開招標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購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遠程視頻庭審遠端接入系統建設項目的產品和有關實施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二、特別說明
1、基于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實施地點分布在全國各地的特殊性,本項目統一投標,劃分三個標段授標實施,根據評標委員會意見并經招標人確認,依次由前三名的中標候選人中標實施。
2、每個標段的中標價格為:單個節點(套)的報價×節點(套)數。
3、投標人此前與最高人民法院有過的任何合作,不包括在下述第三項第3條要求擁有的已成功實施的業績之內,不得在投標文件中顯示。
三、項目簡介
1、項目名稱:遠程視頻庭審遠端接入系統建設
2、項目內容:設備采購,軟件配合,集成與互通互聯調試。
3、采購數量:210個節點(套),劃分為三個標段、依次向推薦順序前三名的中標
候選人授標實施。
第一個標段,80個節點(套);
第二個標段,70個節點(套);
第三個標段,60個節點(套)。
每個節點(套)的設備等需求清單(共16項)如下
1、■ 庭審管理與控制主機1套
2、■ 庭審筆錄控制系統軟件1套
3、■ 流媒體調度轉發服務系統軟件1套
4、■ 庭審記錄信息管理系統軟件1套
5、□ 話筒(傳聲器)1臺
6、□ 支架話筒(傳聲器)1個
7、□ 音頻功率放大器1臺
8、□ 音箱2個
9、□ 專用攝像機1個
10、□ 平板電視2臺
11、□ VGA分配器1臺
12、□ 電腦1臺
13、□ 打印傳真一體機1臺
14、□ 管理服務器1臺
15、綜合機柜及線纜、輔材1套
16、安裝、集成、互通互聯調試、售后服務等
注:1、第1~4標有“■”的項目,要求是投標人自主研發生產、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并已經擁有已經在100個(含)以上法庭實際應用的成功業績(不包括亦不得在投標文件中顯示此前與最高人民法院的任何合作)。
2、第5~14標有“□”的項目,要求選擇國內生產(含合資)
知名品牌。如果不是自主產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權。
3、上述設備的規格要求、技術指標等,詳見招標文件。
4、項目期限:
①、合同簽訂生效后一個月內開始實施。
②、開始實施起100天內全部完成。
5、項目地址:
第一個標段——最高法院,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
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
第二個標段——山東,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廣東,廣西,海南。
第三個標段——福建,浙江,江蘇,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6、其他說明:
①、上述三個標段,在投標人投標時將不作為獨立的投標單位。僅作為中標時
的分配單位,詳見本招標文件第三章——投標人須知;
②、投標人須對本項目單個節點(套)的全部設備、軟件及相關服務費用進行
報價,不完整投標將被拒絕;
③、投標人必須自行獨立投標,不允許聯合投標,不允許轉分包;
④、簽署合同時,招標人保留在中標價格 ±15% 范圍內進行調整的權利。
四、項目竣工后的維保期限
本項目竣工后,設備、軟件及系統的維護保修期限為 叁 年。
五、合格投標人
1) 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在中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投標人注冊資金人民幣800萬(含)元以上;
3) 投標人應為庭審管理與控制主機及3個相關軟件的(投標邀請函中標注“■”項的)研發制造廠商,并提供著作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 如果投標人提供的其他主要硬件產品(投標邀請函中標注“□”項的)不是投標人自主制造的,則須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商商針對此次招標的授權;
5) 投標人投標的庭審管理與控制主機及3個相關軟件,自2008年1月1日以來在全國法院系統內已累計銷售數量不少于100個法庭,需提供相關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不包括亦不得在投標文件中顯示此前與最高人民法院的任何合作),原件備查;
6)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申請參加本項目投標;
7) 投標人須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本文件中規定的條件;
8) 任何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其他投標人的投標行為,否則被視為投標無效或投標文件被拒絕;
9) 投標人須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10) 投標人必須自行獨立投標,不允許聯合投標;投標人必須獨立承包全部招標內容,不允許轉、分包。
11) 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供檢測使用的庭審管理與控制主機及3個相關軟件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實物模擬環境搭建演示(述標)的,投標人的投標均將被拒絕。
六、實物檢測
1、本次招標,需要對投標的 ▲庭審管理與控制主機、▲庭審筆錄控制系統軟件軟件、▲流媒體調度轉發服務系統軟件、▲庭審記錄信息管理系統軟件 進行實驗室檢測
標截止時間2、在招標代理機構完成登記備案的投標人,須于 2010年12月1日~12月10日(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30 (北京時間,截止時間為10日上午11:30),將供檢測使用的庭審管理與控制主機、軟件(U光盤),遞交至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北京市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公主墳城鄉貿易中心背面)1217室,并附包括“項目名稱”、“招標編號”、“投標人名稱及地址”、“提交日期”等內容的清單,加蓋公章。
3、實驗室檢測將安排在對本招標項目的評標前進行,檢測結果將于評標前由檢測機構密封遞交給本項目評標委員會。
4、中標的送檢設備、軟件將被作為實物標樣封存;未中標的送檢設備、軟件將于確定中標人后發還送檢人。對于因檢測需要對送檢設備、軟件的任何損壞,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檢測機構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實物模擬環境搭建
1、本次招標,需要對投標的 全部設備及相關軟件 進行實物模擬環境的搭建,供評標及實際演示(述標)使用。搭建和演示(述標)工作由投標人授權代表帶領技術工程師承擔負責。
2、用于實物模擬環境搭建的設備、軟件,應與投標文件中的表述相同。
3、中標的用于實物模擬搭建的設備、軟件將被作為實物標樣封標;未中標的搭建設備、軟件將于確定中標人后發還搭建人。對于因實物搭建、演示產生的任何設備等的損壞,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檢測機構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述標
本項目安排述標。
述標內容:投標人僅對搭建的實物模擬環境進行演示并加以簡要說明。
述標時間:開標當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述標地點:各投標人實物模擬環境搭建地點
每個投標人的述標(演示)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九、招標文件的獲得
投標人可于 2010 年 11 月 23 日至 12 月 13 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北京時間) 在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北京市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1218室,公主墳城鄉貿易中心背面)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售價為 600元人民幣。若郵購,須另加EMS費 50元人民幣。 請按下述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所購招標文件編號,然后將匯款單復印件、購買單位名稱、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傳真給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傳真后將盡快以EMS方式將招標文件郵寄給投標人。
購買《招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以下證明材料:
① 申請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
② 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對經辦人的授權書(原件);
③ 投標申請人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⑤ 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⑥ 近期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⑦ 本項目要求具備的主要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其中,庭審管理與控制主機和相關軟件的產品著作權證書及向不少于100個法庭銷售的合同須出示原件(不包括亦不得在投標文件中顯示與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的任何合作)。
十、投標截止期限
所有投標文件應于 2010 年 12 月 14 日上午9:00 時(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 北京市東城區北花市大街9號 。逾期遞交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十一、開標儀式
定于 2010 年 12 月 14 日上午9:00 時(北京時間)
在 北京市東城區北花市大街9號開標。
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1~2人出席開標儀式。
十二、其他說明
本招標公告內容若有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標文件為準。
十三、招標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
郵 編: 100036
聯 系 人: 王璐、王瀟銳、張凱、王卓爾
電 話:__010-68296262、68296363、68296431_
傳 真:__010-68219596
電子函件:__wanglu@ceiec.com.cn_______
開戶銀行: 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帳 號: 0016610809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