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昌市財政局洪財購協字[2010]2號函,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部受南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委托,對南昌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2010年度辦公設備及耗材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項目的品牌供應商進行補充,采取資格審查方式入圍,邀請合格投標人提交相關資質文件。
一、項目編號:NCZFCG2010-A018
二、項目名稱:南昌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2010年度辦公設備及耗材政府采購協議供貨
三、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內容共分二十一包,投標人可以投報全部包,也可以只投一包:
第一包:臺式計算機★
第二包:便攜式計算機★
第三包:打印機(含桌面多功能一體機)★
第四包:數碼復印機
第五包:速印機
第六包:投影儀
第七包:傳真機
第八包:掃描儀
第九包:碎紙機
第十包:U盤
第十一包:移動硬盤
第十二包:數碼照相機
第十三包:數碼攝像機
第十四包:耗材(包括硒鼓、碳粉、墨盒、色帶)
第十五包:服務器
第十六包:交換機
第十七包:中低端路由器
第十八包:殺毒軟件
第十九包:網絡存儲設備
第二十包:防火墻
第二十一包:操作系統
招標范圍包括:設備及耗材供應、運輸、安裝、調試、培訓及售后服務。
四、協議供貨有效期:此次協議供貨有效期為自簽訂協議之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
五、協議供貨采購適用限額:根據2010年南昌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規定,納入協議供貨范圍、且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在 20萬元以下的品目,實行協議供貨方式采購。
標注★號的品目屬政府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投標產品必須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參見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否則其投標為無效標處理。
六、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
1、具備本項目生產或供應能力,具有國內法人資格的生產制造商(包括隸屬于生產制造商的經貿公司以及國外品牌的中國公司)。
2、因故不能直接參與投標的生產制造商可授權唯一代理商參與投標,代理商投標時須取得投標貨物生產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否則將可能導致投標被拒絕。
3、投標品牌供應商必須提供3至5家協議供貨商,其中第十二包(數碼照相機)、第十三包(數碼攝像機)可以由有制造商產品授權的經銷商入圍。
4、鑒于第十六包(交換機)、第十七包(中低端路由器)未有市場媒體公開報價,供應商可以給予不低于招標要求的優惠率入圍。
5、第十四包耗材投標人如提供的產品為品牌產品(非設備生產廠家生產制造的適合多個設備廠家使用的第三方耗材產品),須提供品牌產品廠商ISO系列質量認證、環境證書的復印件。品牌硒鼓要求至少覆蓋5個主流原廠產品,品牌墨盒、碳粉、色帶至少覆蓋3個主流原廠產品的有關證明的復印件。
6、鑒于此次招標采用邀請的方式,但具體的條件不低于上期招標文件(NCZFCG2010-A007)的要求。
七、邀請方式:采取在網上公告的方式,有意入圍的品牌供應商,在網上下載需要提供的資料和相關表格,不需要另行到交易中心領取。
八、我們將組織專家組對有意入圍的品牌供應商的資料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審核。資料審核時間定為2010年11月26日上午9:30至下午4:00。
九、遞交資格文件:逾期恕不接受,請各投標人攜帶投標單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授權書、投標產品制造廠商授權書、網上下載的電子投標文件有關表格(紙質原件及電子文件)。評委會將確定每一幅度的優惠率的正常情況,第一檔優惠率不得低于8%(含8%),第二檔優惠率不得低于10%(含10%),第三檔和第四檔優惠率不得低于12%(含12%),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U盤、移動硬盤、數碼相機和數碼攝像機個別價格較低的型號可適當放低優惠率。)
十、資格審查地點: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第二競爭性談判室
十一、項目聯系人:周鑫 聯系電話:0791-3883799
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