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價人:
現就肇慶市國土資源局辦公設備采購項目[談判編號:GMTC106Z082ZHJ087JO]內容現作如下澄清:
合格報價人的要求修改如下:
a)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b) 不是主要貨物(手持機、繪圖儀)生產廠商的須提供生產廠商的銷售授權;
c) 已報名及購買談判文件的。
本澄清文件共1頁,原談判公告、談判文件文件與本澄清有不符之處,以本澄清為準, 本澄清未涉及內容仍以原談判公告和談判文件為準。
請各報價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傳真等書面形式(須簽字和蓋章)向采購代理機構確認!
傳真:0758-2313407 電話:0758-2313408 聯系人:區先生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