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編號:GZSW10162HG2010)
各投標人:
我公司就2010年4月30日發布的廣東電視臺全省電視新聞共享平臺建設項目的采購文件內容做作如下澄清、說明和補充規定。
一、澄清事項、內容及日期
1、應澄清事項:
(1)《用戶需求書》 P3-11頁 2.4.2、服務端
“本系統要求能與索貝系統進行視音頻文件交換。”
(2)《用戶需求書》 P3-11頁 2.4.3、客戶端
“支持記者外出采訪使用此系統進行視音頻素材、文稿回傳,提供3套正版Canopus Edius5.0最新版本筆記本非編軟件,并能提供安裝、使用培訓。”
(3)《用戶需求書》 P3-12頁 3、硬件要求
“3.1.1本次工程擬采用新購防火墻、服務器、存儲、交換機和切換器。投標方所投設備數量與性能不低于本要求說明,投標方可針對實際情況給出建議。”
2、應澄清為:
(1)《用戶需求書》 P3-11頁 2.4.2、服務端
“系統要求能與索貝系統進行視音頻文件交換”,是指該系統能轉碼輸出“視音頻分離,Matrox Mpeg2-I Frame 30mb/s,avi封裝視頻文件,48Khz采樣、16bit編碼、立體聲、wav格式封裝音頻文件”。該格式windows版本編解碼包(Matrox vfw codes)可由招標方提供,投標方可以采用此編解碼包配合windows平臺轉碼軟件實現本條目要求的轉碼功能。轉碼軟件可采用Canopus Pro Coder 3.0以上版本或其他品牌,需在投標軟件清單中列明。
(2)《用戶需求書》 P3-11頁 2.4.3、客戶端
“提供3套正版Canopus Edius5.0最新版本筆記本非編軟件,含筆記本電腦(適合進行移動非編,品牌不限)”
(3)《用戶需求書》 P3-12頁 3、硬件要求
“3.1.1本次工程擬采用新購防火墻,指定為山石網科公司Hillstone SG-6000-M3100(含流控功能)。”
3、更正日期:2010年5月14日。
采購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原采購文件與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為準。
請各投標人在收到該澄清文件后,在簽收處蓋章簽字后即回傳我公司確認。確認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二、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 廣東電視臺
采購人地址: 廣州市環市東路331號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址:www.gzswbc.com)
采購代理機構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601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張小姐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020-83592216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 020-83595411
三、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 張小姐
采購項目聯系人電話: 020-83592216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