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華監獄的委托,對金華監獄09年度電教設備采購中流標的便攜式播錄設備重新舉行競爭性談判。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談判項目編號:YG2010-SB195-ZFCG020-2
二、談判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便攜式播錄設備一套,設備的技術參數及要求請參見2009年12月6日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刊登的《采購項目征求意見公示》,如有調整以談判文件載述的內容為準。
三、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設備制造商或銷售代理商;
(3)供應商在金華市區范圍內設有常駐性服務網點,且具備相應的供貨能力;
(4)所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通過3C認證;
(5)所提供的設備必須滿足監獄安全管理的要求;
(6)具有同類項目業績;
(7)本次采購活動謝絕供應商以聯合體的形式參加談判。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1、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時間: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4月1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4:00
2、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地點:金華市八一南街428號(高陽大廈二樓)
3、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元):100(售后不退)
五、談判響應截止時間:2010年4月2日 09:30(星期五)
六、談判響應文件提交地點:金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
七、談判時間:2010年4月2日 09:30(北京時間)
八.談判地點:金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
九、談判保證金及交付方式:2000元
十、其他事項:
1、領售談判文件時須攜帶資料(須提供原件與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對照):
(1)供應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國、地稅)登記證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供應商授權代表身份證;
(4)駐金常設服務網點機構(房屋產權證及租賃合同)證明;
(5)擬投設備的3C認證文件及其他檢測證明文件,產品說明圖冊
(6)同類業績,以加蓋供應商公章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為準。
2、其他
(1)供應商在領售談判文件時,必須按本公告第三條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報名資料。
(2)供應商在取得成交資格后,須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成交設備的制造廠商或進口設備區域總代理針對本采購項目出具的授權書及質量聯保承諾。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金華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點:金華市八一南街428號(高陽大廈二樓)
聯系人:劉鴻志
聯系電話:0579-83182626傳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