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競爭性談判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批準,我局受云南省公安廳指揮中心的委托,對指揮大廳功能升級改造設備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
2. 談判概況
2.1 文件編號:YC200913138;
2.2 采購內容:指揮大廳功能升級改造設備;
序號 | 貨物名稱 | 數量 | 單位 |
1 | 決策室攝像系統設備 | 2 | 套 |
2 | 指揮桌 | 1 | 張 |
3 | 指揮椅 | 7 | 把 |
4 | 滾筒式升降幕布 | 1 | 套 |
本次采購供應商必須對全部貨物內容作完整唯一報價
2.3 交貨期:請各供應商根據自身情況填報最短交貨期;
2.4 本次談判不接受進口產品。
3. 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具備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供貨及服務能力;
3.2 其他資格要求:
3.2.1供應商必在昆明市具備售后服務能力,外地企業參與談判須提供昆明本地售后服務機構登記證明材料;
3.2.2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伍佰萬元;
3.3 本次談判不接受聯合體。
4. 談判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談判者,請于2009年10月16日至2009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0分至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昆明市環城西路170號云南民族大廈四樓云南省招標采購局合同處持單位介紹信購買談判文件。
4.2 談判文件售價 1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電子版談判文件,請自帶U盤拷貝。
4.3 外地匯款購買談判文件的,請在銀行匯款附言中注明該項目招標編號及所投包號、郵箱地址、聯系人、傳真及手機號碼。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匯款后2日內以電子郵件發送采購文件。
5. 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時間為2009年10月27日8時30分至2009年10月27日9時00分,地點為云南省昆明市環城西路170號云南民族大廈四樓第一會議室。
5.2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10月27日9時00分。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5.4 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必須提交響應文件的掃描件電子文檔,以光盤形式隨響應文件提交。
6. 談判
6.1 談判時間:2009年10月27日9時00分開始。
6.2 談判地點:云南省昆明市環城西路170號云南民族大廈四樓第三會議室。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省招標采購局
聯 系 人:胡建昆、華靜昆
聯系電話:0871-5300229、0871-5360725
傳 真:0871-5300229、0871-530008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環城西路170號
郵政編碼:650032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昆明市西市區支行
賬 號:2502016019026311003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