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響系統主要為演出或集會時語言擴聲之用,該系統可以滿足2萬人左右的戶外演出活動要求,同時也可以滿足1000人劇場活動要求,該系統主要部分應包括:音響系統,控制及處理系統以及相應的配套。揚聲器系統包括主擴聲的線陣列揚聲器系統以及輔助揚聲器系統。
具體見《音響設備配置清單及技術要求》,所配置的關鍵設備不應低于技術及數量要求,否則會被認為未能響應招標文件要求。說明及要求文件中加“☆”的技術要求只要一項不滿足即可認定為不能滿足技術要求。.
1.設計聲學指標定為:
最大聲壓級: 105dB;
傳輸頻率特性: 125~4000Hz:±4dB;
聲場不均勻度: 1000Hz、4000Hz ≤10dB;
傳聲增益: 125~4000Hz≥-10dB。
系統噪聲:擴聲系統不產生可覺察的噪聲干擾。
2.擴聲揚聲器及其FIR處理器
戶外演出PA擴聲系統主要采用兩組線陣列揚聲器系統,每組揚聲器由6只大型線陣列全頻揚聲器及2只雙18寸大功率超低頻揚聲器組成。
其中,☆線陣列全頻音箱全進口單元構成;2*75mm高音,2*12英寸中低音,頻率響應:50-18kHz;靈敏度(1w@1m):110dB;可持續工作功率:1000W;阻抗:LF/MF,2*8Ω,四通道功放驅動;投射角:水平90度(可調),垂直8度可調。
其中,☆線陣列低頻音箱全進口單元構成;2*18英寸超低音,頻率響應:30-200Hz;靈敏度(1w@1m):106dB;可持續工作功率:2000~4000W;阻抗:4Ω。
除主揚聲器外,要求設置至少6只以上15寸全頻揚聲器作為輔助揚聲器,既可以作為戶外活動的流動返送音箱,同時,這些返送揚聲器可以作為1000人劇場內主箱及舞臺返聽使用。
其中,☆輔助音箱全進口單元構成;頻率響應:50Hz-18KHz;長期功率:600W-1200W; 阻抗: 8Ω;水平覆蓋:55-100°;垂直覆蓋:55°;單元組成:75mm音圈高音單元+15寸低音單元;靈敏度(1W/1m):100dB.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所選用的揚聲器應具備良好的電聲特性,☆揚聲器單元及驅動器必須整體全部采用進口著名品牌高端產品,如意大利B&C等等,☆在產品驗收時需提供整體單元進口報關證明。同時,為提高聲音的準確性及表現力,☆必須使用目前最先進的具有相位矯正的FIR(有限脈沖響應)濾波技術的揚聲器控制技術。
其中,☆采用先進的FIR技術,TCP/IP及RS232控制; 頻率響應:4Hz-45KHz;輸入及輸出:模擬信號:4進4出;光纖:1-1;AES/EBU:1-1;DSP技術:48bit.96KHZ;動態范圍:130dB;最大輸出電平:+18dB;輸入到輸出最大延時小于:1ms。
3.模擬擴聲調音臺
系統設置一臺32路4編組模擬調音臺作為主擴聲調音臺,要求具有良好的話筒前級,32路話筒及線路輸入及4路編組、6路輔助輸出以上。
4.功放處理及揚聲器處理器系統
由于對揚聲器的品質有很高的要求,因此要求使用FIR技術的控制器,同時,為發揮電聲系統的性能,☆要求所選用的功率放大器、揚聲器處理器必須為同一品牌,且能很好的配套使用。
5.其它主要設備
音響系統共需配置4只電容話筒和6套手持式無線傳聲器系統(2套適用于主持人)、2套頭戴無線傳聲器、4套領夾無線傳聲器;配有1臺反饋抑制器、1臺效果器、4個通道的壓限器均衡器以及用于節目重放或錄制的DVD機(帶解碼)、CD/盒式錄音機。
6.所參標設備規格型號,數量及指標不得少于及低于相應的功能及性能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