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海塘安瀾工程(江南海塘段) (項目名稱) 經 浙發改規劃【2021】188號 文同意建設。項目建設規模為提標加固海塘約13.08km,從50年一遇提標至100年一遇防洪(潮),海堤建筑物級別為1級,建設地址位于溫州龍港市。項目業主為龍港市農林水利發展服務中心(龍港市漁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 (國有資金或財政資金占比)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龍港市農林水利發展服務中心(龍港市漁船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澄宇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龍港海塘安瀾工程(江南海塘段)提標加固海塘約13.08km,從50年一遇提標至100年一遇防洪(潮),海堤建筑物級別為1級,估算總投資約20.9億元,其中建安投資約14.9億元。
招標范圍:⑴項目建議書階段的測量、地勘及項目建議書編制;⑵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測量、地勘及可研報告編制;⑶初步設計階段的測量、地勘及初步設計報告編制;⑷其它相關專題報告編制與評估: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評價、規劃選址及土地預審、數字化研究、風浪潮沙研究; ⑸協助發包人獲得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本次招標范圍內的工程估算 (或概算) 造價約 萬元,采用投標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一)投標人:
1、須同時具有 以下4項資質(資信):(1)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綜合資信或者專業資信業務范圍包含水利水電和生態建設);(2)水利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3)工程勘察專業(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4)工程測繪甲級資質;
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下條件:
(1)聯合體牽頭人須同時具有第1款中(1)和(2)兩項資質(資信);
(2)項目負責人須由牽頭人委派;
(3)聯合體成員數量(含牽頭人)不得超過兩家;
(4)聯合體各方不得在本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指牽頭人)自2016年1月1日(含)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防潮標準100年一遇及以上、長度4km及以上的海堤(塘)工程的初步設計業績。
注:業績證明材料指: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初設批復文件(工程建設規模、工程建設任務以初設批復文件為準)的原件掃描件,①②須同時具備。
4、投標人無公開期限內限制投標的水利建設市場嚴重不良行為記錄且未被列入公開期限內的水利建設市場“黑名單”。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1、須具有水利(水工)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2、自2016年1月1日(含)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身份完成過單項合同防潮標準100年一遇及以上、長度4km及以上的海堤(塘)工程的初步設計業績。
注:業績證明材料指: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初設批復文件(工程建設規模、工程建設任務以初設批復文件為準)的原件掃描件,①②須同時具備。注:若證明材料中未能體現評審要素的,須出具項目業主單位提供的詳實的情況說明 (并加蓋項目業主單位公章) ,否則業績不予認同。
(三)其他
1、 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結果以中國裁判文書網頁面顯示內容為準);
2、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以省發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內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3、投標人未被列入招標投標失信黑名單(以省發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內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其他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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