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樂至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及附屬工程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 標段施工、監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 樂至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及附屬工程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樂至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樂發改審批〔 2017 〕 388 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樂至縣人民法院 ,建設資金來自 縣法院現有資產有償轉讓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樂至縣人民法院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樂至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樂發改審批〔 2017 〕 388 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HG20171110004)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徽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樂至縣童家鎮黃嶺鋪村 4 、 5 組 。
2.2 建設規模: 擬建 3508 平方米審判法庭業務用房及附屬工程的道路硬化、綠化、生態停車位、給排水、強弱電、科技法庭設施、設備等配套建設項目。
2.3 建設工期:施工工期: 365 日歷天;監理服務期: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質量保修期止
2.4 標段劃分: 施工一個標段 、 監理一個標段。
2.5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不含科技法庭設施、設備,其余的施工、監理部分全部招標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施工標段:本次招標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地企業,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按(川建建發 [2016]473 號)文取得的帶二維碼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監理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 近 3 年以來至少已完成 0 個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監理標段:本次招標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地企業,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按(川建建發 [2016]473 號)文取得的帶二維碼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監理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 近 3 年以來至少已完成 1 個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監理能力。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 1 (具體數量)個標段。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 00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至 2018 年 7 月 16 日 23 時 59 分,在《四川建設網》通過《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投標系統》憑單位CFCA數字證書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聯系電話:028-85569858)
4.2 招標人 不提供 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8 年 8 月 1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 樂至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樂至縣天池鎮迎賓大道 143 號)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四川建設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 http://www.scggzy.gov.cn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 樂至縣人民法院
地 址: 樂至縣天池鎮迎賓大道
郵 編: 641500
聯系人: 黃先生
電 話: 028-26309566
傳 真: 028-26309566
招標代理機構: 徽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區萬達廣場 3 棟 2 單元 4 樓
郵 編: 610021
聯系人: 張女士
電 話: 028-86264666
傳 真: 028-8626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