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及附屬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樂至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及附屬工程建設項目已由樂至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樂發改審批【2017】38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樂至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縣法院現有資產有償轉讓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樂至縣人民法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樂至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樂發改審批【2017】388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HG20171110004)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徽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樂至縣童家鎮黃嶺鋪村4、5組。
2.2、建設規模:該項目擬新建3508平方米審判法庭業務用房及附屬工程的道路硬化、綠化、生態停車位、給排水、強弱電、科技法庭設施、設備等配套建設項目。
2.3、勘察設計周期:3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該項目的工程地質詳勘、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室外基礎工程、工程概算等全部勘察、設計內容及后續服務工作。
2.5、標段劃分:勘察、設計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勘察設計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丙級及以上工程設計資質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丙級及以上資質(省外企業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四川省省外企業勘察、設計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近三年已完成勘察和設計類似項目業績至少各1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家數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設計方為牽頭人及聯合體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次招標項目中同一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1月11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至2017年1月16日23時59分在《四川建設網》通過《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投標系統》憑單位CFCA數字證書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聯系電話:028-85569858)。
4.2、招標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8年2月
1日9時30分,地點為:樂至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樂至縣天池鎮迎賓大道143號)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四川建設網、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樂至縣人民法院
地址:樂至縣天池鎮
郵編:641500
聯系人:黃先生
電話:028-26309566
傳真:028-26309566
招標代理機構:徽弘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區萬達廣場3棟2單元4樓
郵編:610021
聯系人:張女士
電話:028-86264666
傳真:028-86264666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