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 )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的規定:
經業主確認,工程預算總造價為14023874.71元, 本工程最高投標限價為:12007678.25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560867.38元,規費970836.93元(其中:建安勞保費816250.27元,其他154586.66元),稅金484492.15元】。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規費、稅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標限價為無效投標。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規費、稅金均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
現按桂造價【2011】6號文規定備案,予以公布,請投標人復核。投標人經復核認為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未按照本細則的規定編制的,應在開標前5 天向招投標監督機構或(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招投標監督機構應會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對投訴進行處理,發現有錯誤的,應責成招標人修改。
招標人:桂林市經濟建設投資總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2016年 3月30日
附件:主要項目清單控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