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記號:13GC040034
1.招標條件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綜合大樓項目已由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甬發改投資函[2012]180號文件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建設資金來自由招標人自籌、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市財力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代理單位為 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 勘察、設計 公開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建設地址位于東部新城,南鄰百丈東路,東至河清路,西、北兩側均靠規劃道路。
2.2建筑規模:總建筑面積約4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3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人防兼地下停車庫)。
2.3計劃周期:總周期:70日歷天。其中:⑴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15日歷天內完成工程勘察;⑵設計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完成方案設計(含方案深化);⑶設計合同簽訂后35日歷天內完成初步(含擴初及概算)設計;⑷初步設計經行政審批單位批復后35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
2.4招標范圍:寧波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綜合大樓項目范圍內所有建筑、附屬配套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擴初及概算)、施工圖設計【包括建筑、結構、安裝、幕墻、鋼結構、精裝修(不包含公共區域)、消防、室外工程、基坑圍護等所有專業工程設計,智能化專業只要求提供綜合布線設計】等。
2.5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為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 (或綜合設計甲級)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由上述資質組成的聯合體資質,對投標人擬派的項目主設計師的資格要求為國家注冊建筑師一級;勘察負責人要求為巖土類專業工程師及以上。
3.2投標人及擬派的項目主設計師、勘察負責人須經“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審核通過 [審核通過時間必須以開標日之前(不含開標日)的時間為準],且在評標時仍處于“審核通過”。
3.3投標人及擬派的項目主設計師、勘察負責人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浙江省、寧波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以相關部門的官方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3.4投標人及擬派的項目主設計師、勘察負責人經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2010年1月1日至今)的,取消其投標資格。
投標人應在2013年4月20日16時00分之前,將招標文件最后一頁《申請函》填寫完整并蓋章(并附擬派項目主設計師、勘察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交至(或快遞至)招標代理人處,逾期未提交的,視作自動放棄投標處理;投標時擅自更改擬派項目主設計師或勘察負責人的做廢標處理。
3.5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
3.6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 3 月 26 日至2013年 4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和IC卡,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號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 5 月 10 日 上 午 9 時 00 分,地點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波市江東區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國際商務大樓13樓。詳見大廳公告,若地點變更則另行通知。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同時在www.bidding.gov.cn、寧波日報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單位: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段麗偉
聯系電話:0574-55717427
傳真:0574-87312175
地址:寧波市江東區世紀大道北段555號名匯東方大廈1916室
戶名: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寧波市分行營業部
賬號:3310198367905002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