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暨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等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廣安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暨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等建設項目已由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廣安發改 [2011]318號、廣安發改 [2012]361號、廣安發改 [2012]36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安市公安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資金、地方配套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廣安市公安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廣安發改 [2011]318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20120516002)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四川省宏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廣安市中橋組團C1-4。
2.2、建設規模:總建設規模46156平方米,其中:業務技術用房約17156平方米,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建設項目約13000平方米,教育培訓中心和警用培訓中心和警用物資儲備中心約16000平方米。
2.3、計劃工期:施工標段:300日歷天;監理標段:施工工期和質量缺陷責任期。
2.4、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示的全部范圍內的施工招標。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為2個標段,即施工一個標段;監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其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須持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核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一級許可證》)資質,省外企業還應具有《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近五年來已完成1個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本次監理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省外企業還應具有《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近五年來已完成1個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本次招標 施工標段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的資格要求應達到本公告要求;②聯合體成員應有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投標企業作為本次聯合體的牽頭人。③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保證金的繳納等關于本次工程投標涉及到的相關事宜均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完成。④聯合體成員為省外入川企業須具備《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 9 月 3 日 00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至2012年 9 月 7 日 23時 59 分在《四川建設網》(http://www.sccin.com.cn/)通過《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發售系統》憑單位CFCA數字證書報名并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招標人不得提供其他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4.2、網上招標服務費(試行期)150.00元。
4.3、招標人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 9月 25 日 9時30 分,地點為廣安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本項目開標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四川建設網》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廣安市公安局
地 址:廣安市公安局
郵 編:638000
聯 系 人:田文雙
電 話:0826-2396559、13350228881
傳 真:0826-2334156
招標代理機構:四川省宏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西安南路69號西雅圖4樓401號
郵 編:610075
聯 系 人:文女士、周女士
電 話:028-87750777、87712888轉823、810
傳 真:028-87742998
電子郵件:hjgs20070702@126.com
網 址:http://www.higs.net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