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綠春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已由紅發(fā)改投資[2012]231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綠春縣人民法院,招標代理機構為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nèi)投資及地方投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綠春二級路大拐彎上方(俄批下方)
2.2建設規(guī)模:建筑面積約9000平方米
2.3項目總投資:約1500萬元
2.4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2.5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所含工程內(nèi)容(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國有投資項目嚴格按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zhì)管理規(guī)定》承包范圍對應的資質(zhì)等級)。
3.2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3省外申請人應按云南省建設廳“云建建[2006]257號”文件要求辦理入滇備案手續(xù)。
3.4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shù)量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本項目投標報名及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為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8月30日17:30時。
5.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 100元,售后不退。郵購資格預審文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50元。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一日內(nèi)寄送。
5.3已進入《紅河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合格投標人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的且符合資格要求的申請人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必須通過紅河州建設工程投標資格審查網(wǎng)絡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www.hhzy.net)報名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電子版)。
5.4名錄外的申請人請于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到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蒙自縣護國路1號紅建佳苑商網(wǎng)14號)或紅河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蒙自市護國路1號紅建廣場5樓)持單位法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報名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5.5名錄外的申請人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申請人的下列資料送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信息部(蒙自縣護國路1號紅建佳苑商網(wǎng)12號):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全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資質(zhì)證書副本(全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全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擬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及身份證(全本復印件加蓋公章)、項目技術負責人職稱證及身份證(全本復印件加蓋公章)以便本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統(tǒng)一辦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名錄內(nèi)的申請單位獲得投標資格后在購買招標文件前自行辦理行賄犯罪查詢手續(xù)并將查詢結果遞交到招標代理機構。)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地點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補充資料的地點為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蒙自縣護國路1號紅建佳苑商網(wǎng)14號),聯(lián)系人:楊玲 聯(lián)系電話:08733733570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www.chinabidding.com.cn)、紅河州公共資源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hhzy.net )、云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jiān)督管理網(wǎng)(www.ynzb.com.cn)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綠春縣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刑亞明
地 址:綠春縣
聯(lián) 系 人:孟存明
電 話:0873-4221673
招標代理機構:紅河州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簽章)
地 址:蒙自市護國路1號州建設局5樓519室
郵 編:661100
聯(lián) 系 人:楊玲、陳碧
電 話:0873-3733570
傳 真:0873-37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