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二期工程物業公司污水處理廠管理用房及輔助設備用房工程已由國家發改委以發改交運﹝2006﹞1745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建設資金來源:自籌,招標人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二期工程建設指揮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二期工程物業公司污水處理廠管理用房及輔助設備用房工程,位于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內,主要包括:物業公司污水處理廠管理用房、輔助設備用房及垃圾分揀用房,總建筑面積為1145.4m2(其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617㎡,輔助設備用房建筑面積261㎡,垃圾分揀用房建筑面積267㎡),投資約為500萬元人民幣左右,本工程只設一個標段,計劃于2012年8月份開工,2013年1月份完工。
2.2本次招標的范圍:
1、物業公司污水處理廠管理用房、輔助設備用房及垃圾分揀用房的土建、安裝;
2、污水監控系統。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必須同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或者分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的聯合體。
3.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及企業分管安全的副經理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擬派項目經理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項目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企業分管安全的副經理須提供相應任職文件。
3.3 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200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完成類似工程【單體建筑面積在1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的業績;需同時提供相應的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資料(三者均需)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備查)。
3.4 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根據省國資委、省檢察院、省監察廳、省審計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聯合發文[浙國資委辦(2008)6號文],經檢察機關確認,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或個人,不得參加杭州蕭山國際機場二期工程建設。
3.5 項目經理資格:擬派項目經理(需提供近一年的社險辦出具的在本單位交納養老保險證明復印件,如為現役軍人可提供軍官證及所在部隊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資料代替,需同時提供原件備查)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專業為建筑工程。項目經理200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完成類似工程業績;需同時提供相應的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三者均需)資料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備查)。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承擔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并符合浙政發[2009]22號文件的規定。
3.6 項目副經理資格:擬派副項目經理(需提供近一年的社險辦出具的在本單位交納養老保險證明復印件,如為現役軍人可提供軍官證及所在部隊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資料代替,需同時提供原件備查)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專業為機電工程。
3.7 其他要求: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技術職稱。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并需提供近一年的社險辦出具的在本單位交納養老保險證明復印件(需提供原件備查),如為現役軍人可提供軍官證及所在部隊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資料代替(需提供原件備查)。
3.8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但牽頭單位必須是土建單位。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人將派人于2012年7月 6日至2012年 7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6:30時(以上均為北京時間)出售招標文件,每本招標文件收取工本費人民幣800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圖紙押金人民幣500元整,投標結束后退還。凡符合資格條件并有投標意向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請持《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按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地點購買招標文件。
4.2負 責 人: 張 鑫 (經 理)
移動手機: 15901366587
聯系電話: 010-5729 2802
傳 真: 010-63346932
電子郵箱:zhaobiaogj@ 163.com (資格預審材料發送到此郵箱)
報名方式:報名前請電話咨詢,獲取報名表格;
企業投標前請來電索要登記表后傳真到 010-63346932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12年 7 月 31 日上午9 時30分(北京時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